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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学生纪欣然案初审 检辩双方聚焦嫌犯汽车牌照

2015年01月15日 09:3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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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月15日电 综合美国华文媒体报道,美国南加大留学生纪欣然被袭身亡案初审多次延迟,13日,部分嫌犯进入初审程序。庭上,一名警员指证嫌犯汽车牌照;另有一人作证,指出纪欣然案的四位嫌疑人逃离南加大后又前往海边抢劫。

  洛杉矶市警局探员科特尼在法庭上作证时指出,警方的监控录像设施于2014年24日凌晨在洛杉矶国际机场附近的Dockweiler海滩发现了涉嫌在南加大附近攻击纪欣然的车辆及嫌犯。但辩方不认为科特尼提供的证词有效力,然而法官却认为检方提供的相关证词可以被接受。

  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去年7月24日凌晨,4名嫌犯在南加大附近攻击了纪欣然后,便流窜到洛杉矶国际机场附近的Dockweiler海滩继续抢劫,结果迪卡门与加西亚被警方逮捕,当时距离他们攻击纪欣然仅过了约3小时。随后当地警方根据这两名嫌犯的口供又抓捕了另外2名嫌犯。

  探员科特尼13日在法庭上提供证据说,是南加大的一名雇员在监控录像上发现了嫌犯的汽车牌照与警方在Dockweiler海滩逮捕嫌犯的汽车牌照是相同的,警方据此发现了这两桩案件的内在联系。科特尼表示,嫌犯卡门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他驾驶的93年本田Accord汽车即是使用的警方发现的那个汽车牌照。卡门是这辆汽车的车主。

  但辩方律师均对警方核对两个案件中出现的相同汽车牌照的科学技术提出质疑,并认为,科特尼并非是发现两个案件中车牌照相同的人,为此探员科特尼的证词无效力。

  辩方指出,警方设置在Dockweiler海滩的监控录像具备识别汽车牌照的技术功能,但这种录像设备拍摄的录像不能用作呈堂证据。但法官维亚反驳说,她不认为这种证据不可呈堂,因为她不认为这种录像与其它录像有何不同。此外,辩方提出,既然发现两桩案件中出现了同一汽车牌照的人是南加大的雇员,那么在庭上作证的人就不应是警方的探员。法官维亚表示,在初审程序中,可以接受警方的举证。

  纪欣然案的四位嫌疑人逃离南加大后又前往海边抢劫,受害人13日出席庭审,当庭指证未成年女嫌犯Alejandra Guerrero拿刀威胁她抢皮包。

  年轻女生Claudia Rocha来自外州,11日即飞抵洛杉矶,等待出庭作证。2014年7月24日案发时,她乘坐的飞机晚上1时才降落LAX,她的男性友人驾车带她去海边聊天。两人在海边坐了半小时后,四位被告及一位年仅14岁暂未被起诉的女生一同驾车来到海边。

  包括Guerrero在内的两位女生瞄准她,让她交出车钥匙。她表示,车不是她的,她没有钥匙。她们又伸手抢她的皮包。幸好路上经过一辆车,她求助驾驶人,逃离现场,找到警察报警。

  她回忆,未成年男被告Alberto Ochoa虽然手持一根金属棒球棍,但向加西亚提议,“不要动手打人”。而年龄最大的被告Jonathan Del Carmen则没有参与抢劫,只是负责驾车。

  同时被袭击的男受害人、洛杉矶警局警察、洛县验尸官办公室等14日还将继续出庭作证。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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