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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人工程师扮“哥哥”诱骗 性侵31未成年男生

2015年01月17日 12:0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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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月17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来自怡保的马来西亚籍工程师以“哥哥”“导师”或“校友”自居,三年内犯下多起性侵案,受害男生达31人,人数之多算历来罕见。

  更甚的是,警方从被告叶荣华(31岁,译音)手提电脑和手机中,找出他收录的2218个录像片段,每一个都系统化地标上男生名字、见面日期和地点。

  被告是从2009年至2012年犯案,2012年6月20日因一名男生报警才被捕。警方对照录像日期和被告回马国的护照日期,才发现除了本地受害者,被告也性侵至少14名年龄不超过16岁的马国男生。

  主控官邱金龙副检察司以被告罪行严重、受害者众多、被告严重污染男生心灵等多个加重刑罚因素,促请高庭法官吴必理判被告坐牢至少30年兼最高鞭刑24下。

  不过,控方要求时间就鞭刑陈词,案展他日审理。

  被告昨天承认76项罪状,包括51项性侵14岁以下男生、24项与16岁以下未成年少年有性行为的性侵罪,以及一项教唆12岁男生把自慰的猥亵录像寄给他,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控方以12项涉及12名男生的罪状提控被告,包括10项与男生肛交、各一项为男生口交和让男生为他口交的罪,51余项交由法官考虑。

  31名受害男生介于11岁至15岁,20人案发时不超过14岁,多数在被告没戴安全套的情况下遭性侵。

  被告于2009年来新工作,在26岁至29岁间犯案,2012年9月8日还押至今。

  面簿上认识男生 赢得信任后下手

  被告有干案模式。他先通过面簿,锁定住附近或在附近念书的男生,并与他们交朋友。他自称是18岁理工学院学生,之后获取男生年龄、嗜好等资料,再以哥哥和导师等自居,邀男生分享他们的问题。

  取得男生的信任后,他以送礼、游泳、让他们玩电脑游戏、提供健身贴士等为饵,约见男生,然后在住家、游泳池和购物中心的厕所、宿舍、酒店和公园等地点性侵他们。

  根据案情,一名11岁男生在2011年11月间认识被告,在网上交流数个月。2012年4月,被告约他到义顺纳福坊吃午餐后,就带他回义顺组屋观看日本动漫,再实施性侵。

  男生吃惊不已,无法反应过来,回家发短信给被告,说不想再跟被告有性行为。被告回说不会重犯,但过后约见男生时食言,继续实施性侵。

  由于朋友无法陪他,男生感觉寂寞,认为至少有像被告这样的“哥哥”可以陪他,所以喜欢跟被告在一起。每次遭性侵后,被告会带他吃饭或看电影。

  同年6月,男生的姐姐发现他与被告的短信记录,觉察两人关系不寻常后,男生才报警。

  医生认为被告重犯率很高

  被告有成年男性性伴侣。几名精神科医生认为他不是恋童癖,重犯率很高,一名医生认为他有恋青年癖。

  邱金龙副检察司陈词时促请法官严惩被告,以儆效尤。

  他说,被告精心策划罪案,专挑年幼和脆弱的受害者,还利用互联网把网撒得更广,以“捕捉”更多男生。

  主控官指被告为了满足性欲,坚持不懈、不断地游说男生。从录像片段可以看出,一些男生不肯服从,有的表示害怕,被告却不断游说和“性诱”他们,最终得逞,让他们屈服。

  控方说,被告犯案时间长达三年。被告为男生解答生活难题、陪伴他们,这些男生真的信任被告,把他当哥哥看待,被告却背弃他们的信任,在肉体和心理上侵害他们。

  虽然被性侵,一些男生因为担心被告会分发录像片段,或因为对性感到好奇,还继续与被告见面。不过,即使男生同意,也不能当求情理由。

  被告哭诉成长过程曾被男教师性侵

  被告叶荣华声称12岁时,被数学教师每周性侵一到两次。这种关系持续了九个月,直到他毕业为止。缺乏父爱的他,误以为这是爱的表现。(傅丽云)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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