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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00多名游客出境游 2000万保证金要不回(图)

2015年01月23日 10:5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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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游客们在市旅游委投诉
游客们在市旅游委投诉

  出国旅游前交巨额保证金,回国后旅行社逾期不退,300多名通过北京中港联合国际旅行社东花市门市部出国旅游的游客遇到了这个问题,涉及金额达2000多万元。直至昨天,游客们维权一个多月依旧无果。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出境游先交大额旅游保证金问题在大多数旅行社存在,对保证金的收取也没有强制性规范。

  旅游归来保证金不退

  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在北京中港东花市门市部报名参团,于去年9月24日至29日前往泰国游玩,按每人6万元的要求,共交12万旅游保证金。“合同上约定旅游回来后35到40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但是到期没有还。我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找他们,他们一开始说资金没到位,让我改天再来。但在12月15日直接说没钱了,要跟我们签一个限期三个月还款合同。”赵女士说,“我不敢相信他们了,就没有签。”

  无奈之下,赵女士向北京市旅游委投诉。没想到,在投诉的过程中,赵女士遇到很多有同样遭遇的游客,他们也是通过北京中港东花市门市部出国旅游,有些游客甚至为亲戚朋友一起交了70多万元旅游保证金。“给我们办理出国旅游业务的原来是另一家旅行社的业务员,最近才跳槽到中港联合旅行社。原来跟他们出国玩过,非常信任他们。”另一位游客邵女士告诉记者。

  赵女士说,这家旅行社根据前往旅游的国家不同,对旅游保证金的收费不等。去往亚洲等国的收费6万元,去往欧美国家的收费10万元。而这些钱,全部都打入了东花市门市部负责人张雄的个人银行账户。“张雄开始还露面,后来怎么都找不到人了。”赵女士说。

  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

  赵女士告诉记者,多次投诉之下,北京中港的法定代表人刘程曾出面退还游客100万元,但这些钱被少数游客先行瓜分。无奈之下,1月9日下午,其他游客前往旅游大厦,派代表向北京市旅游委反映情况。记者注意到,现场前来讨要说法的游客多为退休职工,年龄偏大。据了解,部分未拿到保证金的老人由于心情焦虑已经发病住院。记者在现场看到了一位拄着拐杖、头发灰白的老太太,与老伴儿一同出国旅游回来后,12万元保证金至今未退。“我们去年7月份出国回来后,旅行社说保证金暂时不退,可以押在旅行社再出去玩一次。就这样一共出去了三次,到最后保证金还是没退,这可是我们俩的养老钱救命钱啊。”老太太说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记者在网上查询得知,北京中港联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06年注册,注册资金30万元,并有15家分部,成立时间不等,均为分公司性质。

  记者多次拨打东花市门市部负责人张雄的两个手机号码,均无人接听。而刘程的电话也已关机。该社大兴营业部及朝阳区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分部与总部联系并不多,朝阳区营业部的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总部的联系电话。“其实我们分部只是挂着中港的名字,自己独立经营,总部也管不了我们。”

  旅游委通告旅行社违规

  游客代表赵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上面已登记240位未退保证金的游客,其中有近20位是10万元,其余均为6万。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工作人员费先生表示,截至1月8日,已有380多名游客投诉,涉及旅游保证金2000多万。“这两天又新登记了一些,实际数据更多。”费先生称,“有一些游客退款期限没到,还不知道这件事。”

  经讨论,北京市旅游委宋主任给出了解决方案,表示已经启动调解程序责成旅行社筹措资金返还游客,并将尽快把情况反映至市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及法院,成立专案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记者注意到,1月9日下午,市旅游委在官网上发布通告,表示由于该旅行社为降低并转嫁运营成本,违规采取承包挂靠或是变相承包等经营方式,对所设立的门市部疏于管理甚至只收钱不管理,导致出现了门市违规经营和损害游客利益的事件。目前,市旅游委已暂停办理该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业务。

  -记者调查

  收取出境保证金很普遍

  记者咨询北京数十家旅行社发现,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小旅行社的低价旅行团,收取的保证金都比较高。据了解,各个旅行社收取旅游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遏制个别游客境外滞留的现象,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游客若按期返回,旅行社将全额返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归旅行社。

  不过,对于旅游保证金的收取,各个旅行社有所不同。某旅行社工作人员称,保证金的金额根据游客户籍、工作、年龄、婚姻状况、是否有出国经历等资料以及目的地旅游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去日本需要交5万元,欧美国家更多一些,如果刚参加工作,在北京又没房,独自一人去日本,需要现金缴纳保证金。”一般而言,北京市居民很少需要交保证金,即使交也比较少。

  北京目前部分有实力的旅行社只需游客提供存款证明,很少再收取保证金。有些与银行合作,让游客在银行存一笔钱,既当做存款证明,又作为旅游保证金。即便是收取保证金,也有旅行社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作为第三方机构代为监管。

  记者致电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市并无旅游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收取以及怎样收取、收取范围全由旅行社自行决定。游客可以拨打12301查询旅行社资质,尽量找有实力的大旅行社报名出境游。

  -律师建议

  规范行规避免事后补救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朱静涛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向旅游委投诉,最好的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诉。”朱律师称,由于北京中港公司东花市门市部是分公司性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北京中港公司承担,游客可以直接起诉该公司。

  此外,朱静涛律师表示,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的《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文件并不具备强制性。“现在旅游行业的风险也渐渐突显出来,需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把建议变成强制性规范,给游客交旅游保证金有个事前的保护,而不仅是事后通过《合同法》解决。”(赵朋乐)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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