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纽约带薪病假法生效满1年 华人小区仍执行不力

2015年04月03日 10:4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4月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从去年4月1日起生效的纽约市带薪病假法(Paid Sick Leave)1日正式“满一周岁”,但其在华人小区却“不接地气”。“得罪不起老板”、“没有文件证明”、“怕麻烦”,华人员工道出了“病假难请”的实情。

  “带薪病假”规定雇主必须通过张贴、邮件等方式向员工提供“关于病假权利的书面通知”。而在华人小区,却鲜少有雇主主动按规定行事。纽约市议员顾雅明表示,市消费者事务局去年曾在全市五区街头散发包括中文在内的共计26种语言的带薪病假宣传单,并鼓励雇主主动向员工介绍该法的细则。但时至今日,宣传效果仍然有限,尤其在小商业打工的华人员工甚至到现在还对带薪病假全然不知。

  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行政总监陈作舟认为,除了宣传效果有限外,华人小区独特的经营模式也令带薪病假“说易行难”。华埠的礼品店或其他小型商业多以家庭式经营,一是人数少,二是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雇佣关系,这类小商业者也不在带薪病假规定的范围之内。

  以华埠林立的餐馆为例,一家即便店面不大的餐馆一般都会请厨师、杂工、服务生等,轻易就能达到带薪病假规定的“五名员工”的门坎。不过,除了大型的酒楼,小餐馆的老板很少和员工签订劳工协议,也没有上下班打卡的规定。即便员工向市消费者事务局投诉,也很难证明每日历年(calender year)工作时间是否达到80个小时。加上华人小商家多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也使得员工在投诉时无法通过工资单证明雇佣关系。

  带薪病假在华人小区执行不力,也源于员工“怕麻烦”或者可能因此得罪老板的担忧。在华埠一家中餐馆担任厨工的李先生坦言,虽然知道带薪病假,但宁愿请无薪假或者调休,也不愿意担上得罪老板的风险。“带薪病假规定是好,员工请不到假或者遭到报复,还可以去投诉。但我连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都没有,投诉不成岂不反而吃亏?”(尹英姿)

【责任编辑:刘郁菁】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