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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月子中心案产妇擅自回国 如出境游或被引渡回美

2015年05月11日 14:1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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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部分“证人”逃回中国前最后一次出庭。(美国《侨报》/高睿 摄)
部分“证人”逃回中国前最后一次出庭。(美国《侨报》/高睿 摄)

  中国侨网5月1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针对检方要撤销逃回中国产妇及家人“证人”资格的动议,辩护律师刘龙珠8日在美国河边市联邦地区法院表达了反对立场,认为该动议一没有紧迫性使然,二没有急忙听证的必要性,三没有检方上级部门支持该动议的文字备书,因此,他要求法官驳回检方的动议。

  但法官布瑞托(David T. Britow)的态度显然是站在了检方一边:“根据我对法律的了解,我没有看到哪一条文说辩护律师有权反对检方的动议。如果检查官迫于你的反对,放弃了动议的权利,那这场官司又该怎样打?”

  布瑞托指出,从法律上讲,辩方律师无权反对检方的动议,但动议项下的交换条件检辩双方可以相互商量。至于商量的条件和结果如何,他作为法官不予参与,因为法院不是检察院,法官绝不和被告讨价还价,因为这是检查官和辩方律师之间的事。法官要求检辩双方19日前拿出最后的商量结果,然后再决定22日要不要针对动议的议题举行下一轮的听证会。

  刘认为,实际上这个动议通过与否意义不大,因为孕产妇都已回国,“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美国的法律再怎么严苛,又奈何鞭长莫及?但他提醒逃回中国的孕产妇及家属,就算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美国不会派人或委托中国警察抓人,但如果这些孕产妇到其他国家旅游,一旦这些国家和美国有引渡条约,就保不住会被抓起来引渡回美。(高睿)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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