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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卷入“珍宝币”案 律师称其第二份声明无效

2015年10月24日 09:3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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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24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22日洛杉矶华人律师赵联就委托人姜昆是否卷入美国富豪集团“珍宝币”一案出示了姜的第二份书面声明,但这份声明既没有日期,也没有签名,在原告律师刘龙珠看来:无日期 + 无签字 = 无效。

  第二份声明写道,最近有一个以UCCA(中美政治协商促进会)的名义,由日本人主办的投资说明会,称投资10万、100万、300万日元不等,60天后将获得4倍的返金,很多华人已不同程度地受骗。现本人严正声明:对美国、日本国内投资集金活动一无所知,投资说明会主办人是非法盗用我的名义搞活动,我已委托代理人从速从快通知在日华人不可轻信,特此广而告之。

  本人对所谓“中美政协组织”一无所知,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相关活动。现在东京有日本人,美国也有华人打着我和腾讯老板的名义,说我们和其他人联合创立了UCCA,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在日本、美国公开举办办讲座,编造琥珀神话,让大家投资,这纯属造谣。任何非法使用我个人信息和资料所进行的金融诈骗行为,本人都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

  对姜昆的第二份声明,刘龙珠律师的回应如下:1、这份声明没有第一份声明中姜昆的亲笔签名;2、也没有落款日期;3、这种既无签名又无日期的声明谁都可以冒充姜昆去写;4、即便有姜昆的签名,如果这个签名不是在加州签的也没有法律效力;5、刘怀疑这是一份“珍宝币”东窗事发后,姜昆为划清界限而“亡羊补牢”的声明,目的是弥补第一份声明中没有提到“美国”的空白。

  鉴于上述分析,刘认为姜的第二份声明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编辑:郑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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