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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以被撞亡华裔女童命名街道 法理人情引深思

2015年11月02日 10:3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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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与樱桃大道的十字路口东北角被命名“廖怡君希望之路”,以纪念在该路口因车祸丧生的三岁华裔女童廖怡君。日前肇事者艾哈迈德·阿布-扎耶德哈与廖怡君父母在民事案中达成和解,同意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将其净资产的75%赔偿给女童父母,并承诺5年之内不申请驾照也不开车。如果违反承诺,将追加赔偿10万美元。

  为什么这起车祸会如此引人关注?因为上述判决是廖怡君的父母和纽约社会各界在长达两年里多方面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而案发之初肇事者几乎逃脱了所有惩罚。其中涉及的法理和人情引人深思?

  2013年10月6日下午5时30分,法拉盛缅街路口绿灯,三岁的廖怡君和奶奶在斑马线上横穿马路,被一辆左转弯的SUV撞上,当场死亡。肇事者艾哈迈德·阿布-扎耶德哈辩称廖怡君独自突然奔向他的汽车,而警察采纳了肇事者说法,仅开出驾驶不当和未能礼让行人两张罚单。皇后区检察官认为孩子突然闯入驾驶人“视觉盲点”,因此未对肇事者提出刑事指控。

  2014年7月1日,纽约州车辆管理局法官裁决阿布-扎耶德哈无罪,并撤销了两张罚单。事后,廖家律师公布了交通事故现场录像。录像显示,事发时廖怡君牵着奶奶的手横穿马路,SUV左转弯,先撞倒奶奶,前轮辗过廖怡君的身体。纽约当地媒体根据《信息自由法》获得法庭审判录音,这段仅47秒的录音显示,法官仅仅询问警察是否有目击证人,警察回答没有,就裁决肇事者无罪,并撤销了罚单。

  据新华国际了解,纽约一些积极维护交通安全的社区人士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廖怡君的奶奶可能不懂英语,警察在未发现其他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单方面采信肇事者说法,检察官和法官都未经调查就做出裁决,显然有失察之责。

  廖怡君父亲廖熙珮(上图左)非常愤怒,他在网络上发起了向纽约州长的请愿信,质询司法系统为何在关于她女儿死亡一案中丧失应有作用,呼吁社会各界支持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在短短4天里,逾1.2万人签名联署。

  廖熙珮还与几个致力于交通安全的社团一道,积极推动纽约市议会立法要求市内主要街道限速40公里。他认为,如果肇事车速在40公里内悲剧就有可能避免。2014年10月27日,纽约市市长比尔·德布拉西奥签署法律,规定在市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纽约市政府同时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推广“零死亡”愿景。

  纽约州华裔联邦众议员孟昭文对廖怡君车祸案处理状况感到悲哀和愤怒。她写信给纽约州车辆管理局,要求公正处理。纽约市议员顾雅明、陈倩雯也纷纷发表谈话,敦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此案。顾雅明发起提案,要求以廖怡君的名字命名她遇难的路口,以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纽约州车辆管理局发表声明,警察在廖怡君车祸案中开出的罚单每张罚款为150美元。由于皇后区区检察官未起诉,法官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撤销了罚单。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纽约州法律规定,州内任何地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车辆管理局都要举行特别安全听证。廖怡君一案的听证于2015年1月6日举行。但是车辆管理局没有权力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听证会之前,廖怡君父母并没有坐等结果。2014年11月18日,他们和其他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前往州长驻纽约办公室,会见了纽约州车辆管理局和州长代表,双方商谈之后,州车辆管理局承诺将进行调查,于一个月内回复。

  今年1月6日听证会上,肇事者阿布-扎耶德哈一开始并不认罪,而且拒绝看事故当天的录像。同月21日,纽约州车辆管理局法庭做出裁决,根据相关交通法吊销肇事司机的执照“至少30天”,从2月13日开始生效。这个裁决为民事法庭合理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

  此后阿布-扎耶德哈与廖怡君在民事案中达成和解,并向廖熙珮表示道歉,他说: “作为一名父亲,我知道这个赔偿不能弥补廖怡君的离去,但能让我沉重的责任负担有些缓解。”(记者李大玖,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编辑: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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