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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校招生少数族裔优先政策惹争议 最高院重审

2015年12月10日 09:1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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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美国大学女子协会的帕密拉·袁(Pamela
    属于美国大学女子协会的帕密拉·袁(Pamela Yuen)12月9日在最高法院门外举着支持平权法案的标语。最高法院当天就奥斯汀德州大学平权案件进行口头辩论。(美国中文网援引自美联社)

  中国侨网12月10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占多数的保守派大法官9日激烈争辩德州大学在招生中对少数族裔优先的政策,但他们没有表示愿意结束在全美实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据《今日美国》报道,几名保守的大法官激烈质问该大学和奥巴马政府的律师,声称他们并没有证明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能真正实现校园多元化。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质问德州大学律师加尔(Gregory Garre),“你们认为你们的(平权)项目何时会结束?……该大学如何知道它已经实现其目标?”

  最高法院自由派大法官则坚定地支持大学招生继续采用优惠少数族裔政策,而最高法院已对加州和密歇根的平权法案争议做出过两次裁决。自由派大法官声称,该大学至少要在德州通过事实听证会证明其案件成立,才能交给最高法院审议废除平权法案问题。

  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像通常一样是个摇摆票。在最高法院以7-1的票数将案件送回联邦上诉法庭严格复查该大学的平权法案两年多之后,他对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感到难堪。

  肯尼迪在辩论最初说,“我们还是在辩论同一案件。……好象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如果最高法院针对平权法案是否合宪做出裁决,它将影响全美公立大学和得到联邦资助的私立大学。正因为那个原因,辩论双方不断引用德州招生统计数字和争论种族在美国的作用问题。

  加尔说,种族无论是在奥斯汀还是在全国仍然是个重要问题,现在还不是取消学生多元化政策的时候。

  一种较小的选项就是德州在接受高中的最高排名学生之后,取消该州将族裔作为唯一的最终因素来考虑录取新生的做法。大法官阿里托(Samuel Alito)等保守人士说,所谓的“最佳10%”看来对于招收非裔和拉美裔已足够。

  所谓的“平权法案”诞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虽说那个法案名义上是保证少数族裔在教育和工作上的权利,实际受益群体只有非洲裔、西班牙裔和原住民(印第安人)。多数情况下,亚裔不仅没有受益,反而像白人一样在大学招生中可能受到“反歧视”——他们考分也许比非裔或拉美裔高出很多,却没有被名牌大学录取。

【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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