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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中国留学生在美施暴遭重判 校园暴力引关注

2016年01月18日 09: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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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施暴遭重判在国内引发反响——

  1月16日,一段关于一名海南少女遭多人殴打侮辱的视频热传网络,视频已经引发警方关注。网民们在关注事件后续的同时,也在询问一个问题,为何未成年人之间的欺凌事件在国内频频出现?

  而就在1月5日,一宗中国留学生在美国被欺凌的案件,也在国内引发了较大的反响,相比于国内出现的一些校园暴力事件中对施暴方的宽大处理,这起发生在美国的案子,三名被告人甚至可能最高要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

  最终,三名被告在1月5日与美国加州检方达成协议,或分别被判处13年、6年和10年的刑期。此案将于2月17日作出正式判决。

  他山之石攻玉,国外对于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我们应该可以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应对国内层出不穷的校园欺凌现象呢?

  事件回顾

  男女情事致恶性施暴

  这起引发中美两国极大关注的案件发生在2015年3月30日晚,起因是因为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一名中国女留学生翟云瑶(音)在网上公布了她和另外一名女生刘怡然(音)的男朋友在一起的照片,从而引起了刘怡然的不满,她在网上发帖称“这是我玩剩下的男生”,并称翟为“婊子”,翟云瑶和男友章鑫磊(音)遂纠集一伙人对受害者进行施暴。

  根据案发地——美国加州洛杉矶县地检署提供的起诉书,被告人章鑫磊、翟云瑶伙同其他同学于3月28日,将中国女留学生麦嘉怡绑架、软禁、折磨并殴打,3月30日,他们又用相同手段对另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刘怡然进行施暴。

  根据案情介绍,参与迫害两名受害者的中国留学生人数多达十几人,均为当地一家私立高中的学生。其中,不少人并没有直接参与对两名受害者的殴打,但是根据美国加州的法律,即使是替主犯开车、放哨等行为,也会同罪并处。

  根据美国加州法律,仅仅折磨一项罪名,就可以最高判处终身监禁。章、翟二人一共被控6项刑事重罪,包括一项拷打罪、三项绑架罪和两项殴打罪。

  没有想到竟然要坐牢

  据称,在章、翟第一次出庭的时候,他们被自己所要面临的罪名和刑期给吓蒙了,他们认为,这种学生打架的事情,如果是在中国,可能只是被教训一顿,没有想到竟然要坐牢。

  受害人刘怡然在6月3日的开庭中出庭陈述,她说在3月30日晚,她的一名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她到当地的一家冷饮店见面,她约上了好友卢胜华一起前往。后来,又来了几名中国留学生,包括章鑫磊和翟云瑶,之后,另外一名被告人杨玉菡(音)也到场,在这家冷饮店期间,这伙人让刘怡然下跪。此后,翟云瑶将刘怡然的朋友卢胜华支开,开车带着她到了罗兰岗公园,一到公园,十几名女孩就对她进行了拳打脚踢,她被人抓住双臂,被告人杨玉菡则扒光她的衣服。翟云瑶让男友章鑫磊回家拿来了剪刀,用剪刀将刘怡然的头发剪掉。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

  事件中,杨玉菡还威胁刘怡然不能报警,称自己在警局里有人,报警也不怕。浑身是伤的刘怡然回家后,被监护人发现,当即报警。

  另外一名受害人麦嘉怡表示,2015年3月26日,她在校外目睹了好友被翟云瑶打耳光,于是上前阻止。翌日,翟云瑶通过微信找到她,和别人一起把她带到了罗兰岗公园的一个角落,打了她几个耳光,后来,她又被带到了一个茶楼上的僻静角落,除了被打耳光外,还被人用烟头烫胳膊、被踢肚子等。

  三被告最初并不认罪

  2015年6月18日,此案再次开庭初审,但是三名被告人一致表示“不认罪”。

  在此后将近8个月的审理中,三名被告人始终没有认罪,控辩双方一直处于交锋状态。美国检方提出条件,就是要三人分别服刑13年、6年和10年,否则就会交由陪审团来裁定。

  到了12月9日,另外一名嫌疑人卢征被美国警方抓获。这让原本坚持己见的三名被告人开始改变态度,如果卢征认罪,根据加州刑法的规定,只要有一人认罪,其他同案犯都要同罪并处。

  在2015年12月,翟云瑶写了一封悔过书交给了检方,反省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希望检方能够看在自己刚刚到美国、并不熟悉美国法律的情况下,给她一个机会。

  2016年1月初,这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与检方达成了协议。他们将在美国服刑,期满后会被遣返中国,并不得再进入美国境内。

  被告与检方达成协议

  在1月5日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放弃上诉,检方撤销了起诉中的折磨罪。

  三人的罪名和刑期分别为:翟云瑶承认犯有绑架罪获刑8年,严重人身伤害获刑3年,殴击罪获刑1年,攻击导致严重人身伤害获刑1年,共计13年。

  杨玉菡则承认犯有绑架罪获刑8年,殴击罪获刑1年,使用暴力工具攻击获刑1年,共计10年。

  章鑫磊承认犯有绑架罪获刑5年,殴击罪获刑1年,共计6年。

  当日是三人与检方达成协议的最后时刻。据记者了解,如果三人未与检方达成协议,那么按照美国法律,检方将不会撤销起诉折磨罪,罪名一旦成立,三人最高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结果。

  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

  对于美国法律的不了解,是一干被告人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据美国当地的媒体报道,不少涉案留学生的家长到达美国后都很惊讶,称自己的孩子在现场并没有动手,为何也要被追责?

  对此,章鑫磊的辩护律师邓洪介绍说,在美国的刑法中有一条原则,就是如果小孩子共同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话,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担最重的惩罚。

  洛杉矶县检察长Jackie Lacey对此案发表看法时说,希望家长在送孩子到国外去的时候,确保他们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自己国家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在这里是不管用的,如果家长不能陪着孩子一起,那就尽可能多和他们沟通,帮助他们做好准备。

  同类事件

  校园暴力屡屡上演国内法律应否完善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国内还真不乏类似的校园暴力案件。让我们回顾一下最近网络上出现的青少年暴力视频,画面真是让人揪心——

  其中一段视频中的地点据称发生广西,一名5岁男孩被几名少年轮番殴打。

  去年7月,还曾经有母亲在网上发表求助信,称自己的女儿被人脱衣凌辱殴打,其情节与美国的这起案件极为相似。在公开的一段一分多钟的视频中,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被脱光上衣,另一个同龄女孩则不断地踢打……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警方对涉事的8名嫌疑人作出了拘留5天至8天并罚款500元的决定,但是因为年龄问题,不执行行政拘留。

  另一起发生在粤北某县的同类案件中,几名未成年施暴者受到的处理是:警方责成家长和学校带回严加管教,并删除涉案照片和视频;当地教育部门在下辖中小学召开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课,加强教育。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生在美国的这起案子对于国内有启发意义,他认为:“目前我国法律中有一个不小的漏洞——就是对于这种校园欺凌行为,并没有非常有效的干预措施。”

  律师说法

  同类事件若在国内三名被告该当何罪

  那么,如果同类事件发生在国内,是否真的会从轻甚至免于发落?

  广州资深刑事律师丁一元分析认为,很多校园欺凌案件未引起刑事司法程序介入,是因为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

  他向记者介绍说,刑事司法程序是否被启动介入,关键原因在于施暴者的年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下是绝对无刑事责任的年龄时期,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一个关键原因是,案件最终危害的结果是否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轻伤以上的后果,如果没有,一般很少启动司法程序。

  如果美国的此案发生在中国,三名被告人年满18周岁,已经是成年人,那么按照中国的司法程序,三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可能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强制侮辱等罪名,其中殴打、侮辱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情节。(李钢)

【编辑: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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