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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严查投资客海外资产 中国人纽约买房应及时报税

2016年01月19日 14:2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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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颈华人协会和中美会计师协会日前举办税务讲座,右起为会计师林云琛、杜泓青和王鸣宇。(美国《世界日报》/朱泽人
    大颈华人协会和中美会计师协会日前举办税务讲座,右起为会计师林云琛、杜泓青和王鸣宇。(美国《世界日报》/朱泽人 摄)

  中国侨网1月1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中国富豪在纽约买房产,申请EB-5投资移民获得绿卡,但担忧报税时被追讨海外资产,因此对是否入籍伤透脑筋。会计师提醒,美国已经盯上在美投资房地产的海外人士或旅居其他国家的美国公民,“国税局罚款时,以漏报海外资产余额最高时的年度余额加罚50%,最好老实报税”。

  注册会计师杜泓青在大颈华人协会和中美会计师协会日前举办的讲座指出,奥巴马政府透过肥爸条款(海外资产金融申报,FBAR),从瑞士银行秘密帐户拿了几亿元,现在盯紧了美国公民、居民或税务居民(一年住超过180天的海外资产)。此外,还有一个肥咖条款(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成为非美国人到美投资的难关。他强调,国税局也盯上在纽约曼哈顿、长岛等地用现金买百万房屋的大户,中介有责任必须把客户的名字或社安号报给国税局。因此,在全球所有的银行帐户,通通都要报税,包括股票、金融产品、保险金等,都要算海外资产项目。

  杜泓青强调,当海外资产超过1万元,要申报114表(FBAR),而且被查到逃税的罚款很高,最好老老实实报。他呼吁对刚拿绿卡在美第一次报税的中国人,不必担心报税,“这些资产都是拿绿卡之前赚的,名正言顺,不必担心向税务局披露中国的财产,根本没有罚款”。未来汇钱到美也不必担心税务局来找麻烦,因为已经在报税时披露出来。他还指出,如果被税务局查到在中国有大量资产而没报税,可能要罚款,甚至坐牢,尤其举报的人有抽成可拿,更是得申报海外财产。

  对于要申报的海外收入项目,杜泓青指出与美国大致相同,所有项目都要报。“在中国有房子出租,当然要报税,还有人问收来的租金给亲人用掉,要不要报?当然也要。”至于很多人头疼各种财产更难报,例如上海A股不断狂跌,价值怎么算?他指出,还是得自己估算个大概,虽然美中的大银行已经接轨,证管交易却还没,技术上要查税很难行,他还是建议尽量老实报税。

  他表示,海外人士投资美国房地产,都是要缴资本所得,卖掉房也要缴增值税、州税,但因不是市民,不需付市税。海外人士卖房时,面临主要问题在没有社安号,因此律师要自动扣10%,以防卖掉没缴税跑了,而州也会要他缴预估资本所得税,就算报税时可要回来,却会增加许多麻烦。他建议中国或其他国家公民来美投资买房,可成立LLC(有限责任公司),找美国人当伙伴以LLC投资房地产,好处是单一课税,LLC本身没有公司税,增值税再分摊每一个合伙人缴税,出租也不需要缴市税。尽管每栋房子成立LLC,要头期手续费1000元,但每一栋房子责任分开来,卖掉时LLC也可解散掉。(朱泽人)

【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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