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华裔携带腊肠入境加拿大被查 上诉三年仍遭罚

2016年04月21日 11:3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字号:
被搜出未报关入口肉类,违反条例可被罚款。(加拿大《星岛日报》)
被搜出未报关入口肉类,违反条例可被罚款。(加拿大《星岛日报》)

  中国侨网4月21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一名华人老汉3年多前从中国飞抵加拿大,于机场过关时被搜查犬从其行李内嗅出怀疑藏有未报关入口肉类物品,被边境局发告票指其违反条例罚款800元(加元,下同),该男子不服,向加国农业审裁处要求再次审视事件,日前被审裁处驳回,他仍须支付该笔罚款。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事发于2012年圣诞日,一名华裔男子从中国乘飞机抵达温哥华机场,他携同行李过关时被机场安检搜查犬,嗅出行李内藏有肉类食物。该男子被安排接受进一步行李检查,边境局人员打开其行李后,发现内藏约3公斤没有报关的猪肉腊肠。

  文件指边境局人员发现涉事华裔男子,在入境报关纸中没有申报携带任何肉肠入境,他在关员作进一步检查时,都没有主动说到行李内藏有肉肠,直至关员在其行李中搜出相关食品。另外,边境局人员曾要求他出示批准其入口肉类食品的证明,但他没有任何文件。

  基于以上情况,边境局人员向他发出800元罚款告票,称他违反入口未报关动物制品,涉嫌触犯《动物卫生条例》第40条。该男子于事发后10天,向联邦公共安全部长提出对有关惩罚的申诉,要求重新审视事件,公共安全部在去年9月维持罚款决定。

  5年后可申清除记录

  该华裔男子接到公共安全部维持罚款决定后约一星期,发信要求加国农业审裁处重新审视事件,并搁置公共安全部决定。

  加国农业审裁处称,审裁处工作包括审视境内有关食品方面的金额惩罚事宜,审裁处只能就申诉一方,即被罚款华裔男子及维持罚款的联邦公共安全部所提交的数据,以及公共安全部裁定维持其罚款的理据作出相关裁决。

  审裁处的书面裁决指出,审视过联邦公共安全部提交的数据,虽然当中部分描述情况有出入,但审裁处认同公共安全部决定,事件中的华裔男子必须于30天内支付800元罚款,若其未必有能力支付罚款,可与边境局职员联络,作出支付罚款安排,事件主角可于5年后申请清除该宗事件记录。

【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