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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工人因工伤失明 雇主拖延审理难索赔

2016年06月03日 18:0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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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6月3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华裔陈姓建筑工人在皇后区一处商业楼宇进行拆墙工程时,因无眼罩保护而被溅起的碎片击中眼部,造成右眼失明。陈姓建筑工人委托律师对商业楼宇提起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时,购买有意外伤害保险的楼宇业主竟然不愿通知保险公司,反而自费近万元雇用其他类别的律师应诉,导致索赔案件的审理被严重拖延。

  律师戴禺指出,许多华人虽然购买了保险,但在发生事故后却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在遭遇索赔诉讼时竟然不愿通知保险公司,而宁愿自掏腰包去请律师来应诉。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常常花了冤枉钱还办不好事。其实,保险公司都配有专业律师团队,投保者如果遭遇索赔诉讼,一定要首先及时地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会委派专人为投保人处理。

  陈姓建筑工人受雇于2011年在皇后区一栋商业楼宇楼顶处进行拆除旧墙的工程。陈先生使用铁锤重击旧墙,因未有眼罩保护,溅起的碎石击中陈先生的眼部,在被送医救治后确诊为右眼失明。因为陈先生是在工作中受伤,因此其所受雇的工程队依据纽约州《劳工法》为其提供工伤保险赔偿,负责医药费用以及无法返工期间的误工损失。

  同时,陈先生委托律师依据纽约州《劳工法》241条款的规定,向商业楼宇业主提起意外伤害保险索赔诉讼。该条款规定在商业建筑或三家庭以上楼宇从事建筑工程时,楼宇业主必须为建筑工人提供防护器具并且确保建筑工人正确使用。如果建筑工人在未配备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因施工受伤,楼宇业主需对工人的意外受伤负责,由楼宇业主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作出赔偿即可。

  戴禺表示,然而,这位楼宇业主在收到法庭传票后,却迟迟不回答,直到原告向法官申请“缺席审判”(Default Judgment)后,该楼宇业主则转而自掏腰包去聘请一位并不是从事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方面的律师,并由该律师代理回答该诉讼长达半年。然而在拖延了该案审理将近一年之后,楼宇业主最终才将案件交回保险公司处处理。

  戴禺介绍,类似情况在华人小区中常有发生,有餐馆业者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餐馆业者已购有工伤保险,但却不愿意通知工伤保险,而是业者自掏腰包数万元支付给受伤员工。然而,几万元只是杯水车薪,受伤的员工最终仍需要申请工伤保险来支付医疗费用及无法返工时的生活支出。(陈帆)

【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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