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加拿大华人长期外派工作 被取消加国永久居民资格

2016年06月13日 15:4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6月13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援引当地媒体报道,加拿大一名华人移民,被加拿大的公司聘为全职雇员,并外派至中国工作,却因居住加国时间不足被剥夺永久居民资格。他遂向加国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也遭驳回。这起案件再度证明,加国永久居民若希望以公司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要十分小心。

  据联邦法院披露的消息,中国公民简某曾于2002年与加拿大公民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其后妻子去世,他又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并开始在中国生活。

  在2012年,身在中国的简某与位于BC省烈治文的一家公司签署工作合同,担任业务协调员(Business Coordinator)。2014年,身在中国的简某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申请枫叶卡延期,并附上了自己的工作合同。

  大使馆官员经调查发现,在过去的5年里面,简某只在加拿大待了185天,远远低于“5年内住满730天”的居住义务。虽然简某声称,他是被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回中国工作的,但是无法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记录。此外,他从未在加国工作过,连签约时人也在中国,这些都不符合外派规定。

  基于以上理由,大使馆官员裁定简某因“未能满足居住义务”,而丧失永久居民身份。

  法官表示,移民部为永久居民设定居住义务,其宗旨是促进他们融入加拿大的社会,可是简某获得身分已有10年,他的生活重心仍然在中国。此外,他也不同意简某符合本国企业外派境外的全职员工规定,例如他没有同公司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他的职位也并非“临时外派”,当结束任务后就会回到加拿大。

  本地移民专家表示,简某的案例再度提醒,永久居民若希望以公司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要十分小心。即便确实是被公司外派至海外的永久居民,一旦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5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牧涛)

【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