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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遭车撞伤司机逃逸 警察判为“自己摔伤”

2016年07月12日 11:2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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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12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近日家住纽约皇后区的潘女士在法拉盛街头被车撞倒,身体多处受伤。谁知肇事司机事后逃逸,警方也判定潘女士是自己摔倒。潘女士该如何讨回公道?

  根据潘女士的描述,近日,66岁的潘女士在法拉盛王子街与38大道交口处过马路时,被一辆向左拐弯的黑色车辆撞倒在地:“我只听到嘭的一声,然后人就飞了出去,扑倒在地上。”

  潘女士说,肇事司机是一名身穿黄色衣服的年轻华裔女性:“她跟我说:“对不起,我没看见。我把你扶起来。”对面马路上有好多人,他们说:“你不能动。你要待在那边,要保持现场。”

  谁知这一等,肇事者就不见了踪影。潘女士说,自己只记得警方到达现场后,通过翻译了解了她的年龄、身体状况,就将她送进了附近的医院。至于肇事者究竟何时离开,她已经记不清楚。经医生诊断,潘女士虽然没有骨折,但其肘部、髋部、腿部和胸口都有大面积撞伤:“胸口疼得特别厉害,现在也是,晚上睡觉都不行,现在完全靠吃止痛药。这么撞离心脏很近,怕心脏出问题。”

  当地时间10日晚,潘女士和女儿来到法拉盛109分局了解事件进展,却被告知警方判定潘女士是自己摔倒,并没有按照车祸立案,肇事者也杳无音讯。潘女士说,她明明从医院得到了车祸受伤诊断书,却被警方判定为自己摔倒,这样的结果她无法接受:“肇事者跑掉了嘛,警察把她放走了。肇事者没有任何的处罚,我却变成了自己摔倒的。”

  律师表示,遇到类似情况时,民众如果购买了机动车保险,可向保险公司请求协助调查和赔偿。同时也可在案发30天之内,向纽约市机动车事故补偿管理局(Motor Vehicle Accident Indemnification Corporation, MVAIC)提交报告:“它要求你出示(案发)24小时之内建立的警察报告的MV104表,或者去医院的医疗记录。还有你本人要是在纽约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并有社会安全号。”

  目前潘女士正在向机动车事故补偿管理局申告。她也请求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能为她作证,帮助她早日讨回公道。(李若冰)

【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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