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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华商涉诈骗案结案 律师指控方缺确凿证据

2016年07月29日 17:0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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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钰仪(左)与朴约翰(右)27日午步离法院。(加拿大《星岛日报》)
潘钰仪(左)与朴约翰(右)27日午步离法院。(加拿大《星岛日报》)

  中国侨网7月29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涉嫌诈骗逾5000美元被控的前富都名宴负责人潘钰仪案件庭审近日终结,主审法官将于下月25日宣判。辩方律师强调,潘钰仪与事主土地交易后两年才申请破产,从而指控潘钰仪有欺骗的意图,他认为控方缺乏确凿证据。

  辩方律师朴约翰(John Park)昨晨发表其结案陈词。他声称基于有关文件,该案事主吴先生(Henry Ng)根本是没有权得到在伊尼斯菲尔镇和在乔治娜镇属于潘钰仪的土地物业,因为前者土地买卖协议没有如期完成交易,后者土地买卖协议亦始终未获潘钰仪和吴先生双方签署。

  朴约翰再度声称,首宗在伊尼斯菲尔镇土地买卖交易于2012年1月告吹后,吴先生于同年2月份给潘钰仪60万美元,并接获潘钰仪给他的十二张支付利息的期票及一张60万美元的期票,虽然没有真凭实据去确证,但这就看似是双方作出了一宗借贷交易。朴约翰认为吴先生可循民事途径追讨该笔欠债。朴约翰说,这些期票正好反映情况并非如吴先生所言来得这样简单。朴约翰要求主审法官德怀尔否定吴先生指60万美元是与买地有关之说。

  指控方缺确凿证据

  朴约翰声称,潘钰仪与吴先生的交易并不是一宗压力销售,当初双方接触后,吴先生是有时间跟妻子商讨才回应潘钰仪。而其后吴先生与Redstone公司办理搭桥借贷,以及到银行申办将短贷转为长贷的事宜皆与潘钰仪无关。

  朴约翰又声称,吴先生称于2012年1月就伊尼斯菲尔镇土地买卖交易,向潘钰仪提供2万美元订金,而60万美元乃是用以买该幅土地。朴约翰质疑若吴先生所言属实,不知为何他不是付58万美元(费用余额)。朴约翰因此相信,吴先生之后是有取回2万美元订金。

  朴约翰强调,潘钰仪与吴先生双方是于2011年12月首次会面,于2012年1月进行伊尼斯菲尔镇土地买卖协议。而在两年半后,潘钰仪才申请破产,控方指潘钰仪破产乃是她涉嫌诈骗之动机,此言是纯属猜测。朴约翰强调,倘若潘钰仪在2012年没出现财务困难,她就会有能力向吴先生偿还有关款项。而潘钰仪亦有(透过期票)尝试还款,并的确作了一些支付。朴约翰声称,控方不能证明潘钰仪是有预谋,也缺乏确凿证据指控潘钰仪有欺骗的意图。主审法官则须判断,潘钰仪当初是否有意向吴先生提供土地。

【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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