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日本广岛县允许外国人创业者拥有在留资格

2016年08月01日 07:3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8月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从7月29日开始,广岛县对于有意愿在县内创业的外国人,作为特例,允许其拥有在留资格(6个月),作为确保办公室和资金筹措等创业前准备期。广岛县提出“革新立县”的口号,考虑创业创造出的新价值有助于经济增长。广岛县将完善易创业的环境,促使外国人创业,也致力于获得海外市场。

  据日本媒体报道,广岛县与爱媛县今治市同时接受特区认定,于4月13日区域计划被日本国家认定。

  以往,希望在日本创业的外国人原则上需符合(1)确保在国内拥有事业所;(2)确保符合“500万日元以上事业资金”或“雇佣2名专职人员”两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有意愿在日本创业的外国人不能获得在留资格,创业门槛很高。

  关于此次的新制度,作为创业的准备期间,广岛县允许外国人拥有6个月的在留资格。有意愿创业的外国人首先制作具体事业计划,向广岛县提出申请。广岛县也将一边接受中小企业诊断士建议,如果判断可能实现,将允许外国人创业者拥有6个月在留资格。在此期间,如果外国人创业者符合确保事业所等条件,正式创业,就能够获得在留资格。

  对于在广岛县内创业的外国人,广岛县的外围团体“广岛产业振兴机构”等将提供支持。

  当前,被指定为日本国家战略特区的东京圈、福冈市、新潟市3个区域开始实施相同的制度。广岛县期待此举能够促进引进外国人创业者,促进县内经济增长和扩大雇佣。(郭桂玲)

【编辑:王海波】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