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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拟新规吸引创业者 可申请两年合法居留

2016年08月28日 16:1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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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8月2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26日,美国移民局(USCIS)拟议的一项新规定发布在专门登载联邦政府新规、政策的“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网站上,开始接受公众意见。这项新规的主要内容是,国土安全部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移民企业家发放入境证(Parole),即在美国居留临时许可(temporary permission),以方便这些企业家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

  移民局长莱昂·罗德里格斯(Leon Rodriguez)称,此举将有利于吸引外国企业家来美投资、创业,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这项关于向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家发放入境证的拟议新规自公布之日起,45天内将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新规的主要内容是,国土安全部利用其现有权力,向移民创业企业家发放入境证;首次居留时间为两年,之后,满足进一步条件者可申请延长3年。这些移民企业家在美居留,要通过实业提供公共利益,而且证明对于快速的商业增长和就业创造具有巨大潜力。根据这项拟议的新规定,国土安全部应当逐一审理,向符合条件的外国创业企业家发放入境证。

  这项拟议新规对于移民企业家“条件”的具体规定包括,企业家在创业企业中必须占有15%上的股权,同时在企业的运营中起到积极的核心作用;创业企业过去3年内在美国创建、有实业,可证明对于快速商业增长和就业创造有巨大潜力。而“证明”的具体要求是:获得至少34.5万美元来自具有良好投资记录的美国投资者的投资;获得联邦、州、地方政府部门至少10万美元的重要奖励;或者,部分符合上述一条或两条标准,但是有其它令人信服的证据,可以证明该企业具有潜力,能够促进、增速商业增长和就业创造。

  符合条件的移民企业家可以申请两年的入境证,在美临时合法居留,对他们的创业企业在美发展进行监督管理。两年后,国土安全部将只考虑与在投资增长、收入增长、就业创造数量等方面证明该企业和企业家创造了显著公共利益的证据;如果能够提供,则国土安全部将再批准一个长达3年的入境证。(徐一凡)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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