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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创业签证可望不可及 经验是最大“拦路虎”

2016年09月07日 16: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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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移民局官网宣布,基于有利于吸引外国企业家对美投资、移民来美,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创造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拟向符合一定条件的海外企业家特别发放“入境证”(Parole),即在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以方便这些企业家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议案出台后,关于留学生创业移民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记者了解到,除了美国的“创业签证”外,英国、新西兰也有类似的创业移民签证。对于留学生来说,这些创业移民签证无疑给他们提供了多一个移民机会,但“创业移民”究竟成功几率有多大?记者请留学移民专家分析了各国的情况。

  美国:企业家“入境证”

  条件苛刻 家境富裕也帮不上忙

  美国移民局近期拟推出的海外企业家“入境证”,主申请人须满足:1.占有初创企业至少15%的股份,并积极参与企业的运营;2.企业是过去三年以内在美国创立的,且能证明其企业在就业创造和商业发展方面的潜力。景鸿集团董事长关景鸿分析,从申请条件来看,企业家“入境证”项目更倾向于具备丰富企业运营经验的外国企业家,极少数兼具创新力和资金实力的留学生或许也可以成功申请该签证,但绝大多数的留学生通过该项目移民美国的成功几率相对较低。

  启德教育广州美国部项目经理邓仪珍认为,企业家“入境证”项目目前还处于采纳意见阶段,还需要统计公民对该议案的意见。该项目乍看之下是对留学生移民有莫大的好处,在H1B工作签证竞争白热化的阶段,该项目无疑是中国留学生合法留在美国发展的另一路径。只要有成熟的创业项目,找到当地的投资人或者投资公司,留学生就不会受限于每年只有30%(本科生)的H1B工作签证中签率了。

  但是,详细研究一下这个议案的内容,就会发现要求对于刚毕业的中国留学生来说比较苛刻。首先是寻找投资人,对于只在美国学习和生活几年的毕业生来说,投资人的人脉资源并不是他们的优势,而且个人投资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那么,家境富裕的留学生创业是不是在资金上就有优势呢?并没有,因为资金不能来自与创业者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业或亲属。

  不过,邓仪珍表示,虽然在美创业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相对比较困难的事情,但是对于在某一专业领域已经有多年经验积累的留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机会。只要对当地的市场有充分认识,接洽到对应的投资商,这将会是创业者的好机会。

  有移民专家认为,这个新项目,可能并不合适大多数人,至少适用性不如EB-5广泛。一是EB-5可以一步到位申请绿卡;二是大多数EB-5投资人选择“被动投资”模式,并不参与企业经营。对投资人来讲,这样可以扬长(资金)避短(居住和语言)。而海外创业不仅要面临与国内完全不同的商业环境、思维模式和法律事务等,一旦切换成主动投资,一定的居住时间基本成为硬性要求,对语言的要求也明显提升。

  至于可行性,如申请人愿意在美投资,有意愿、有能力参与主动管理,难点就落在要获得政府或有成功经历的美国资本的认可,这一点恐怕并非易事。其实早在2013年,加拿大就设立了类似的创投移民(Start-up Visa),但申请人数寥寥无几,自启动后的大约一年半里,加拿大移民部总共才接收了14例申请。 

  新西兰:普通创业移民签证

  投资额虽低 管理经验难倒学生

  新西兰普通创业移民签证要求申请人拥有充足的管理经验(五年高管经验或三年持股25%以上股东经验均可);综合打分满足120分,并递交与管理经验相关的商业计划书;在新西兰当地创业,投资至少10万新西兰元到固定资产中,并解释其合法来源,如果入股现有企业,持股不少于25%;雅思成绩平均4分等。虽然新西兰普通创业移民签证的投资额要求较低,但管理经验方面的要求已直接提高了留学生的申请门槛。即使有资金实力,留学生毕业后也要有平台积累管理经验。

  此外,新西兰政府今年公布了一项新的“全球影响签证”(Global Impact Visa),旨在鼓励和吸引全球创新型企业家来到新西兰生活与投资。该试点项目的执行期为四年,其间,移民局将发放不超过400个名额。申请普通创业移民签证的条件是申请者必须至少投资10万新西兰元,而申请“全球影响签证”的申请者则可免去这一限制,但他们必须在新西兰设立诸如信息技术等高价值企业。这类签证更适合资金不太充裕、愿意承担创新行业更多风险的企业家。 记者李琼

  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

  对创业计划审核严 获批率很低

  英国自2012年就取消了国际毕业生两年工作签证,无形中给计划留在当地就业或移民的留学生增设了门槛,提升了难度。在此环境下,具备一定家庭经济实力的留学生,也可以考虑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

  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申请门槛较低,要求申请人拥有20万英镑的现金资产,能将不少于20万英镑投资于英国成立企业,亲自经营管理企业并创造不少于两个就业机会,同时达到基本英语要求等。不管是投资额要求还是申请门槛,适合的留学生群体相对会更加广泛。

  但英国企业家移民向来审核严谨,获批率相对英国投资移民要低得多,比如有的申请人会递交一份经不起推敲的商业计划书。因此建议计划申请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的留学生,须从英国政府设立企业家移民的目的出发,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制定相应的创业计划或撰写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书,以实际行动说服签证官。

  热点释疑

  “企业家入境证”≠EB-6移民签证

  上周,本版报道了美国移民局拟向符合一定条件的海外企业家特别发放“入境证”,即在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以方便这些企业家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消息发布后,坊间有人认为,这个企业家“入境证”相当于“EB-6”移民签证,或称“EB-6创业签证”,这种表述到底是否准确?记者为此做了追访。

  最终落地还需走程序

  景鸿集团董事长关景鸿介绍,此次提议的新政不是通过国会立法新设立的,而是通过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移民局USCIS的上级部门)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以发放“入境许可”的方式,给予创业者两年的临时身份,两年后如果公司运营良好,可再次申请三年,一共五年。根据USCIS公布的文件,五年的临时身份结束后,理论上是可以再次申请不超过五年的入境证。至于今后创业者将通过哪种签证类别来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绿卡),法案中并没有提及。

  由于这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无需国会投票,接下来会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实际建议的法规文本,然后经过45天的公开意见咨询阶段。

  与EB-6有本质区别

  坊间将这个“入境证”表述为EB-6投资移民签证,广州市和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鑫认为,这个表述是不准确的,不仅政策原文中从来没有提到“EB-6”这个字眼,而且在签证类别上也存在本质的区别——EB类别是移民签证;而这个外国企业家居留许可并不是。虽然可以在许可期间再申请移民,但是在这个法案中并没有政策指引如何通过这个项目来完成。从非移民身份的状态转为移民身份的状态,也许还得依靠现有的移民政策进行。

  更像E-2 但难度略高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入境证”项目更像E-2签证。宋鑫认为,两者都是非移民类别的签证,针对的也都是有意在美国建立商业的群体,同样允许配偶和子女随行。只不过,E-2针对的是条约投资者(Treaty Investors),只有与美国签订贸易协定的79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才能申请,中国内地和中国港澳地区投资者无缘申请此签证。而新的国际企业家入境许可项目,则并不限定申请人的国籍,但申请难度似乎略高一筹,要获得美国资本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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