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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人流行分租房屋 律师提醒需签订书面合约

2016年09月21日 13:4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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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9月21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华人小区流行分租房间,难免出现争议。华裔律师指出,不管是分租房间或是整栋出租,最好都与房客签订书面合约,这样不管是对房东或房客都较有保障。

  律师陈建友说,即使只是分租房间,房东最好与房客签订书面合约,房东可在合约上注明那些事房客不能做,如不得随意带别人来住、不得破坏屋内财物等,如违反条约,房东有权利要求房客搬家。

  他又说,其实分租的房客只算是寄宿人,英文是boarder,可以享受的权益不如房客(tenant/renter)。如果没有书面合约,房东还可以随时叫寄宿人搬家。但若有合约,就须依照合约规定搬家。

  律师胡树伟也赞成,不管是房屋分租或整栋出租最好都有书面合约,提及若租赁合约不到一年,法律规定屋主若要求房客搬家,必须给30天前的搬家通知。若租赁合约超过一年,就要给60天前的搬家通知。

  如果房客仍不肯搬家,只有经过法庭驱赶程序。他提醒很多房东预先收取的房租押金(rental deposit),是只有在房客搬家时用在清洁费上,剩下的钱须还给房客,不能因为房客在屋内制造破坏就从房租押金扣除。

  但若房东事先另外收取安全押金(security deposit)或财产押金(property deposit),房客在屋内造成的任何破坏即可从中扣取。如果房东未收取这笔押金,若房客在屋内造成的任何财物破坏,只能通过小额法庭要回。(王善言)

【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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