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老翁盗窃成瘾被控 至今累积逾30项前科
中国侨网9月29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75岁华裔老翁盗窃成瘾,从16岁开始犯下破门行窃及抢劫罪,至今已“累积”逾30项犯罪前科,他28日再度因破门行窃罪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及道歉,推事指被告犯罪次数太多了,判处他坐牢4年,希望他可以好好反省及忏悔。
“你已经75岁了,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你犯下的罪行可被判鞭笞,但你已经年老了。”推事法兹琳在判刑前,感叹道。
本案被告是李亚迈(译音),他28日被押往八打灵再也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联同69岁的李泰平(译音),于2016年9月22日,清晨6时15分左右,破门行窃位于蒲种地区的一所办公室,偷走属于蔡勇铭(29岁,译音)的财物,包括了1部Vaio手提电脑、1部联想手提电脑、1部诺基亚手机、1个硬盘、1个扑满、1部三星电视监视器,总值约5000令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57(破门行窃)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求情时向推事道歉,指孩子中风,偷窃是为了找钱缴付医药费。
主控官莎菲拉副检察司指被告自1957年就开始干案,至今已有10项破门行窃前科记录及21项抢劫前科记录,都是在清晨时间干案。她说,被告不知悔改,因此要求推事给予被告重罚。
推事法兹琳在判刑前说,缴付医药费不能作为偷窃的理由,若被告不是年老,早已被判处鞭笞。
“你(被告)犯下太多罪行了,这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希望你可以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