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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裔导游遇害 工伤意外能否获得保险理赔?

2016年10月24日 10:3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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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华人导游季先生命案现场,22日仍可见大片血渍。(知情者提供)
洛杉矶华人导游季先生命案现场,22日仍可见大片血渍。(知情者提供)

  中国侨网10月2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近日,美国洛杉矶华人导游季先生在赌城拉斯维加遭抢遇害,出团期间意外死亡,他能否获得保险理赔?

  保险业界人士指出,如果他是旅行社员工,旅行社应该有保劳工保险;如果是独立合同签约人,要看合约条款如何拟定,以酌情争取。

  据洛杉矶华人地陪导游界人士介绍,现在很多旅行社紧缩预算、精简人员,自己不养导游,而是改用约聘临时导游,用人时双方签约,华人导游基本上都是独立的自由职业者。他说:“华人游客出手比较阔气,往往容易被贼人盯上,风险也愈来愈高。”

  对此,华兴保险公司总裁张国兴(Kenny Chang)指出,虽然旅行社和导游签订临时合约,出一次团付一次报酬。但在出团期间发生工伤意外,特别是意外死亡,还是会涉及到劳工保险,无可回避。

  张国兴分析,从洛杉矶出团到拉斯韦加斯属于国内短途旅游,个人通常都不会购买旅游平安险。发生事故后,作为带团的导游属于工作人员,为旅行社服务。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旅行社对导游负有理偿责任。虽然对雇主可能不太公平,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如何落实理赔,首先要看双方合约是否包括劳工保险条款,有条款当然最好,依法行事。如果没有列入劳工保险条款,遇难者家属向法庭提出索赔,赢的几率也很大,因为法庭和陪审团通常比较同情弱者。最后,还要看事发地点是否属于主管单位的责任范围。这事故地点在西泽宫员工停车场旁的小路上,此地是否属于西泽宫的治安责任区?如果是,西泽宫也负有赔偿责任。届时要看双方律师如何辩论和法庭认定。

  张国兴表示,导游为旅行社带团签订合同,应该要列入劳工保险条款,注明责任归属和理赔要件,万一发生意外,有凭有据,有法可依。(丁曙)

【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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