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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华裔市长提出立法 让发展基金惠及社区居民

2016年10月26日 16:4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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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2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旧金山市长李孟贤当地时间10月25日宣布,他和市议员金宝斯共同提出一项立法,让在社区兴建25个或以下单位的发展商,缴交的费用留在社区,惠及社区居民。

  具体方法就是,发展商把需缴交的费用通过旧金山市政府小型楼宇收购项目,由市政府收购一些社区长期租客居住的小型楼宇,把这些楼宇变为永久可负担房屋,让居住于此的长期租客继续居住,以避免这些低收入家庭或个人被逼迁。

  李孟贤说,在社区的长期租客是最需要保护的,让发展商把费用回馈社区,可以让市政府有更多资金,收购更多长期住客居住的小型楼宇,让这些个人或家庭继续居住,避免他们被业主逼迁。

  金宝斯表示,他和市长房屋办公室合作,已经为第9区争取约1000个可负担房屋单位,他和市长李孟贤提出的立法,将促进第9区快速获得更多可负担房屋单位。他指出,如果想旧金山的下一代能居住在旧金山,城市内各社区应该让社区居民能从发展商在社区兴建房屋中获得回馈。

  据旧金山市政府规定,发展商目前希望在社区兴建房屋前,必须向可负担房屋基金缴交一笔费用,或在兴建的房屋内提供可负担房屋单位。按照这项新立法,发展商可选择把费用放入“可负担房屋基金”,或把费用放入旧金山市政府小型楼宇收购项目内,由市政府在社区内购买长期住客居住的小型楼宇,避免那些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由于房屋市场需求造成的压力而被业主逼迁。

  旧金山市政府自2014年推出小型楼宇收购项目以来,已收购多栋长期住客居住的小型楼宇,总共有68个单位成为永久性可负担房屋单位。这是一个零搬迁项目,被收购的房屋单位内的租客,无论其收入状况为何,仍然可继续居住。该项目将承担租客负担能力的不足,增加旧金山可负担单位的供应,确保这些出租单位也能让旧金山的未来居民所接受。(吴卓明)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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