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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家暴 加拿大明年取消配偶团聚强制同居2年规定

2016年11月01日 16:4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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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1月1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根据上届加拿大联邦保守党政府的规定,任何人士申请外籍配偶到加拿大,双方必须最少同居2年,该外籍配偶才可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但现届自由党政府日前预告,将提出明年起取消相关规定,以防有弱势移民即使持续遭遇家暴,仍为了保住永久居民身份而不敢分居。

  《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政策》在联邦保守党2012年执政期间生效,原意为打击假结婚移民,要求以家庭团聚为由到加拿大且没有子女的外籍配偶,至少维持同居2年,否则移民部即剥夺他(她)的永久居民身份,并且需要递解出境。

  有舆论批评,该政策导致弱势移民被困于受虐关系之中,女性更是首当其冲。当局指出,撤销政策有助家庭团圆,同时减少遭配偶或伴侣虐待或疏忽照顾的个案。

  联邦政府上周五(10月28日)发通知,预告将会在明年起取消同居最少2年的规定,声明指出:撤销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政策,是确认大部分申请个案中的婚姻关系均属真确,而大部分的申请均出于真诚。

  根据联邦政府数字显示,2013至2015年间,有58,218人在相关居留条件下入境加拿大。

  申请家庭团聚到加拿大的外籍配偶可在加籍配偶离世,或遭受加籍配偶或其亲戚虐待的情况下,提出豁免2年强制同居申请,但政策实施3年间,申请案例只有260宗,其中三分二申请人为女性,批准豁免同居比例为79%。联邦政府相信,有部分人士或仍然处于受虐关系而没有申报,因此有撤销政策的必要。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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