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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护措施 美华裔装修工因工受伤获赔299万美元

2016年12月14日 14:0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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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2月1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46岁的华裔装修工庄先生2014年1月于纽约布鲁克林一新建公寓楼外墙三楼处施工时,因没有适当的安全设备而从三楼摔至一楼地面,导致右手前臂及手肘骨裂,脊椎两处骨裂,尾椎骨折,右手的伤势经过两次手术都无法完全痊愈,留下严重后遗症;近日庄先生与大包及楼宇业主达成和解,获赔299万美元。

  据庄先生的代表律师戴禺介绍,庄先生受雇于一小包工程队,2014年工程队受工程承包商聘雇至事发公寓楼施工。事发当天,庄先生于外墙三楼处的鹰架上施工,但现场并没有提供任何高处施工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挂钩或安全网等,庄先生因重心不稳便从鹰架上摔落地面被同事送往医院急救。

  戴禺说,庄先生的伤势严重,其中右手及手肘的骨裂必须手术植入骨骼外固定器(external fixator),提高骨折处愈合率,直到三个月后才又进行第二场手术、将骨骼外固定器取出;不过虽然手术完成,庄先生并未就此痊愈,手肘仍无法完全伸直,许多动作因疼痛仍受限。由于右手属于惯用手,他无法重回职场继续装修工作,为家庭带来重担。

  戴禺表示,根据保障工地高处意外受伤劳工的纽约州劳工法“section 240”,工程承包商的雇主及楼宇屋主必须要为劳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楼宇业者、大包、雇主等相关方没有提供相应的安全设备,导致庄先生在缺乏保护措施的建筑物高处施工受伤,符合“section 240”的范畴。

  因为庄先生属于因公受伤,已向其雇主申请工伤保险以负担医疗费及误工费,所以不得再向雇主提出意外伤害赔偿,戴禺便代表庄先生以“section 240”向该商业楼宇业者及大包提出意外伤害民事诉讼,索要受伤痛苦、后遗症及工资损失的赔偿。

  其中工资损失部分,因庄先生未来无法回到装修职场,被告须负担庄先生从事发至退休之间近20年的误工费,以他报税的年收入近6万美元计算,双方最终以299万美元的赔偿金额达成庭外和解。(许雅钧)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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