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纽约法拉盛车祸致华裔女子脚踝骨裂 聘律师求偿

2016年12月30日 11:3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黄女士日前于法拉盛过马路时遭华人驾驶撞伤。(美国《世界日报》/档案照)
黄女士日前于法拉盛过马路时遭华人驾驶撞伤。(美国《世界日报》/档案照)

  中国侨网12月30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黄女士日前在法拉盛市中心步行过马路时,被一辆由华裔男子驾驶的汽车撞倒,脚踝骨折。她被送医急救并接受手术安装金属固定后,因伤口感染而发炎至今仍住院接受观察。此案警察报告近日出炉,黄女士已聘请律师准备向肇事驾驶求偿。

  黄女士的代表律师戴禺当地时间28日表示,近日取得警察报告,也掌握了肇事驾驶的资料,准备向对方提起意外伤害赔偿诉讼。戴禺表示,一般警察报告的事发经过都会写明陈述者,如按照驾驶者所说、或是按照黄女士所说,然而此份警察报告并未写明,也没有任何目击者的证词。不过报告显示,警察有依据市长白思豪零死亡愿景的19-190号(b)条例向肇事司机开罚单,该条例规定,导致他人受伤的驾驶者需面临罚款或是刑事轻罪(misdemeanor)起诉。

  根据警察报告,此起事故发生于12月13日下午3时5分左右,在法拉盛罗斯福大道和王子街交口附近,黄女士于斑马线上由南向北跑过罗斯福大道,被一辆沿着罗斯福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凌志(Lexus)汽车撞击,倒在地上;黄女士除右小腿下方骨折之外,右肩及脖子都出现疼痛现象。警察报告称,该凌志汽车是按照绿灯驾驶,黄女士是在驾驶这侧的车前方被撞击。

  戴禺指出,警察报告写到驾驶按绿灯行,暗示黄女士是闯红灯,但警察报告并未写明黄女士是否起步时仍是绿灯,只是过中线后灯号已经转换成绿灯。戴禺提到,因为黄女士已经过马路中线,只要行人走在斑马线上驾驶就必须谨慎并礼让行人,因此该驾驶应对此车祸负责。

  戴禺表示,目前黄女士可申请对方的无错保险(No fault)来支付医药费,未来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无论是由陪审团判定或是和解协调确定,倘若对方的保险额度比最终数字低,黄女士可向自己的汽车保险申请保险不足驾驶人保险(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的最高额度来补足。(许雅钧)

【编辑:齐倩茹】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