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团领袖:华裔艺人多数奉公守法 不会逃税
中国侨网1月4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大马华人演艺公会会长高山认同,缴交所得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因此他向来鼓励大马本地艺人或该会会员报税和缴税,以履行公民的义务。
他表示,艺人收入因人而异,尤其看个人名气,因此每名艺人的收入不同,所以缴付所得税的多寡皆不一样。
目前已经退休的高山3日受询及一些大马本地艺人过奢华生活却不缴税而被内陆税收局盯上的课题向星洲日报指出,大马本地华裔艺人多数都是奉公守法,毕竟他们都有购置屋业。
“当需要购买房产业,艺人必须先报税和缴付所得税,要不然肯定会被政府当局追查。”
高山表示,艺人本身大多数都是交给助理或税务专员代为处理。
他不讳言,一些艺人或许会根据法律所通融的范围内少报税,但最终还是有缴税,不会完全“逃税”。
“毕竟,艺人私下也跟普通人一样,有房有车,能给政府多少税就给多少。”
他表示,艺人逃税的情形早年可能发生,毕竟以前的年代,一些艺人的教育程度可能不高,可是现在大家都有这方面的知识,很清楚需要缴所得税。
“缴税是应该的,就好比我们替人打工,老板为我们缴付公积金的原理一样,老板如果没有帮我们缴交,身为员工的你相信也会不高兴。”
询及马来艺人罗兹塔仄万欠税被禁出国的例子时,高山指出,他能理解一些艺人试图逃大税的心理,毕竟一下子要缴付大笔钱,艺人也会感到心痛。
高山表示继续“提醒”艺人会员履行公民责任。(陈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