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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不满车厂擅换零件拒付费 轿车被扣7个月

2017年01月13日 16:3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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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洪伟聪(左一)申诉其轿车遭服务中心“非法扣留”。(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洪伟聪(左一)申诉其轿车遭服务中心“非法扣留”。(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中国侨网1月13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华裔将其名贵车送往服务中心保修时,申诉服务中心未经他同意而擅自更换零件,他拒绝支付费用,结果轿车被“非法扣留”至今将近7个月。

  车主洪伟聪是在两年前生日时,在一家汽车经销商购入60万令吉的名贵豪华车,并有3年保修期,他未意料到,最近一次送去新街场的该汽车公司的服务中心保修,却遭遇不愉快经历。

  他11日在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及加影市议员彭爱莉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他声称服务中心职员在没有知会他情况下,擅自更换轿车总值1173令吉10仙零件,令他不满。

  他说,虽然轿车送抵上述地点后,被知会保修期已无效,但是有关服务中心职员不能在没有询问他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保养服务,之后就向他索费。

  他声明,当初购入这辆车子,销售员只是告诉他有3年保修期,并没有提及6万公里保养这一部分,从购车至今未超过3年,因此以为还有有效保修期及服务免费,将轿车送去服务中心。

  他说,虽然他对保修期时限有误解,但服务中心没有得到他同意,对轿车进行了保养服务,令他失望及不满。

  他指出,基于觉得不合理,他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归还轿车,但遭服务中心拒绝,后来他针对事件,分别在2016年6月及11月向沙叻秀警局报案,可是警方至今仍未采取任何行动。

  他披露,他将事件交由代表律师处理,服务中心较后同意豁免那笔费用,并同意将轿车退还给他,但条件是要他支付每天50令吉计算的“停车费”,结算至今约9000令吉。

  他说,这项征收费用是不合理的,服务中心已“非法扣留”他的轿车,令他多个月无车可用,不但影响他声誉,也令他丧失商业交易机会而造成损失,因此他将通过入禀民事诉讼解决此事。

  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说,他会向警方了解是否有采取行动,有关服务中心没有经过车主同意将轿车扣留,已涉及刑事法典第379A(偷车)条文。

  新街场路该汽车公司维修服务中心负责人莎达受询时表示,由于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她不便发表任何谈话。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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