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两类外劳在泰国工作证将到期 可办延期手续

2017年01月17日 14:3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泰国《世界日报》)
(泰国《世界日报》)

  中国侨网1月17日电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劳工厅长信哈德昨天(16日)表示,解决外劳和贩卖人口问题政策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允许外籍渔民、海产加工工人在工作许可证到期后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后可以继续工作到今年11月1日。

  信哈德表示,在泰国工作的外籍渔民工作许可证于本月31日到期,海产品加工工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于2月22日到期。解决外劳和贩卖人口问题政策委员会经过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这些外劳办理工作证延期手续,延期后可以继续在泰国工作到2017年11月1日,外劳延期后其未满18岁子女也可以在泰国延期居留。

  信哈德还表示,上述两类外劳必须从2月1日开始到外劳登记管理办事处办理工作证延期手续,至于出海作业无法如期前往办理延期手续的外劳,22个沿海府治内的雇主必须替外劳登记管理办事处递交名单,一旦这些外劳返回应立即前往参加体检,办理健康保险,并在30天内申请工作证延期手续。

  信哈德表示,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泰国登记注册外籍渔民10375人、海产品加工工人23489人。而根据副总理要求在外劳超过5万人的府治成立外劳居住区,改善外劳居住条件,减少贩卖人口问题,目前经过统计符合条件的有春武里、龙仔厝、素叻他尼、清迈、宋卡府等。

【编辑:梁异】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