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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失踪华裔女子被害案嫌犯认罪 因钱起冲突

2017年01月22日 11:0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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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据法庭文件显示,李迎春案发前曾与唐家瑞到烈市一间餐馆吃饭,到戏院看电影。(加拿大《星岛日报》/资料图片)
    据法庭文件显示,李迎春案发前曾与唐家瑞到烈市一间餐馆吃饭,到戏院看电影。(加拿大《星岛日报》/资料图片)

  中国侨网1月22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华裔青年唐家瑞,涉去年6月万锦市36岁华裔女子李迎春失踪遇害案,被控一项过失杀人罪的,本月初他在审前会议期间认罪。检控官史葛与唐家瑞代表律师罗辛,同意案件将于2月初进行量刑聆讯。

  控辩双方在当天向法官罗斯呈交《控辩双方同意案情事实文件》,该文件显示,唐家瑞声称李迎春离家当晚,与他一起外出消遣后,在唐家瑞的柏文公寓发生性行为,二人因钱的问题起冲突,李迎春称自己有孕,威胁会将事件告知唐家瑞的母亲,唐家瑞与她纠缠时,用手肘压着李迎春的咽喉防止她呼叫,最终致死,事后唐家瑞将李迎春的尸体藏于行李箱内并弃尸。文件又透露,警方确认找到李的残骸,并正进行验尸工作。

  《控辩双方同意案情事实文件》,内容详细阐述案中被告唐家瑞与女死者李迎春的关系,及案发当晚事宜与案件起因。

  文件指,李迎春于去年6月12日离家,并在6月13日清晨左右遇害。案中21岁被告唐家瑞是家中独子,并于2013年持学生签证到多伦多留学,完成英语及第12班课程后,在2014年9月入读约克大学,其父母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获批,唐家瑞被捕时属永久居民身份。

  案发时由于唐家瑞曾涉另一宗在多伦多发生的案件,其保释条件勒令他需与母亲同住,唐于是从原先居住的分租房,搬往北约克雪柏大道夹央街其母亲购置的共管柏文寓所同住。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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