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涉破坏6架提款机 称担心他人触电才犯案
中国侨网2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华裔男子三更半夜涉嫌破坏银行里6架提款机,声称是看到有漏电现象,担心他人触电才会犯案,过程中他并没偷钱。
他15日被控上法庭时,承认一项蓄意破坏罪名,结果被判坐牢15个月与罚款1万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必须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针对罚款金被告也表示,没有家人可以前来替他缴还。
根据控状显示,现年37岁的被告李明金(厂巴司机,译音)被指于12日凌晨3时15分,在槟城土库街一间银行里,破坏6架自动提款机,导致该银行损失约3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恶作剧导致财物损失)。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三度”询问下,才肯透露干案“动机”。15日被告是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承认有罪,不过当法庭通译员询问他是否有什么要向法庭求情时,被告原本表示没什么话好说,随后承审推事莫哈末阿敏询问被告为何要犯案,被告也不愿意透露任何事情,直到法庭通译员再度传达下,被告这时才透露说,因为看到漏电情况,怕他人遭到触电,所以才会犯案。
在法庭通译员翻译下,他是以闽南语回应法庭说:“漏电啊!全身、头和手脚会触电!”随后主控官努鲁法丁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基于被告行为导致银行蒙受严重损失,希望给予被告一个合理的判决。
最终推事判处他上述判决,随后被告向法庭表示,当天没有家人可以前来帮他缴还罚款金,若是这样被告原本坐牢15个月,就须多加以6个月监禁,形成共21个月监禁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