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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林氏血案遗孤谈悲惨经历 指证谢连斌罪行

2017年02月17日 11:1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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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2月17日电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震惊澳大利亚的悉尼林氏灭门案的林家五口遇害时,因身处海外,惟一避过杀身之祸的家庭成员林珺(音译,Jun “Brenda” Lin)返澳后成遗孤,由姑姑林殊及姑夫谢连斌照顾。林珺在近日对谢连斌的审讯上说出,与谢同住期间,多次遭对方性侵犯,证供被大法官接纳,证明谢连斌犯案有性动机。

  2009年案发时林珺15岁,正就读Cheltenham女子高中,并随学校到新喀里多尼亚外游。她在谢连斌的量刑聆讯上叙述,八年前在机场离境闸口外最后一次看见父亲林暋,虽然身边的同学都与家人亲吻道别,但她没有拥抱父亲,也没有交谈。

  现已20多岁、快大学毕业的林珺于庭上说﹕“作为一个自大的少女,我没有跟爸爸说话,只是尴尬地站着,心想﹕‘只是离开一星期,很快又会再见他们。’”只是没想到在2009年7月18日凌晨,林珺的父母林暋和林云丽、姨姨林云杉、两名弟弟林涵和林涛在北叶坪(North Epping)寓所的睡房内被谢连斌谋杀。她称﹕“直至今日,我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拥抱(我爸爸),跟他说我爱他,多谢他做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家长”。

  审讯期间林珺供称,案发前曾被谢连斌非礼,家人遇害后,迁入谢与林殊的家居住,此时谢变本加厉,经常对她性侵犯,直至2011年5月被捕及被控谋杀。检控官声称,谢对林珺有性兴趣,是其中一个杀人动机,因为大舅夫妇死后,可以全时间接触她。

  呈堂证供也显示,林家被杀当晚,林珺的睡房原封不动,说明凶手知道她不在家中,而且熟悉林宅格局,警员因而将谢列作疑凶。此外,谢曾于案发后数小时提出领养侄女。不过谢没有因涉嫌性侵犯被起诉。

  在林氏灭门案四次审讯上,陪审团均听取了林珺了证供,但因案发时她未成年,按法律报导中不能承认其身份,只被称作“AB小姐”。林珺早前同意在七号台(Channel 7)《Sunight Night》时目上受访及公开身份及经历。

  当地时间13日大法官花乐顿(Elizabeth Fullerton)就五项谋杀罪,判处谢五次终身监禁。她称,判刑时考虑了林珺的证供,“这名犯人日后有暴力犯罪的风险,出于对社会安全的保护。同时AB小姐(林珺)是她家中尚存的成员,这罪犯杀人后对她施以性暴力,加大了这种风险。”

  林珺在庭上宣读受害人影响报告,讲述失去家庭在生活各方面的打击。“7年半前我失去家人。这7年半我失去了爱我的父母,失去了两个热情活泼、俨如密友的弟弟,失去了善良的姨姨。在这段日子,我完成了高考升大学,找到第一份兼职,学会驾车,我做到了这些事,但家人不在身旁。这些本应是开心的时刻,顶多是苦乐参半,它们提醒我失去家人、与家人永不会再见的痛苦。”

  林氏灭门案审讯两度中止,第三次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解散,第四次陪审团上月裁定谢连斌罪成,但他与妻子林殊坚称无罪,表明会上诉。

【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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