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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家庭团聚签证维持薪金要求 涉子女条文或修改

2017年02月24日 10:5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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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欧洲《星岛日报》)
(欧洲《星岛日报》)

  中国侨网2月24日电 据欧洲《星岛日报》报道,英国最高法院裁定,家庭团聚申请要求并未违反人权。为判决作出最后裁定的7名高院法官认为,家庭团聚申请资格中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带歧视也未违人权。

  按照目前的移民法,一名英国公民,年薪须达到18,600英镑,才有权为非欧籍配偶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此案已卡在最高法院超过一年。政府希望保留该政策,但有反对人士希望就此案与当局对薄公堂。虽然裁决对政府有利,但最高法院表示,政府须立即修改涉及“子女团聚”的相关条文。

  内政部发言人表示,高院的判决证明政府获得“平反”。但有为移民发声的团体表示,期盼一家团聚的家庭,才是赢家。

  内政部发言人说,“我们希望,为以家庭团聚方式移民英国的人士提供一个可量化的申请资格。这样做,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亦能保证日后,移民家庭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裁决证明,法院为此法例背书。该法例对于建立一个站在国家最大利益,行之有效的移民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政府欢迎法院裁定本法例有效。另外,法院所提及的,“未达到最低工资要求,但涉及英国公民与非欧籍配偶所生子女”的案例,当局会认真考虑法院的建议。本法例实行之前,旧措施只要求申请人(夫妻)证明“有足够财力支持家庭生活,而毋需申领政府资助”。

  这并非同案首次进入法庭。家庭团聚申请资格中关于最低工资的条文,是于2012年,由时任内政大臣的特雷莎·梅引入的。

  2014年,政府在上诉法庭已经胜诉。有团体不服裁决。去年,该案继而上诉至最高法院。经过23日之裁定,年薪须达到18,600英镑的最低工资门槛,仍保留为申请家庭团聚的必要条件之一。(来源:星岛日报欧洲版微信公众号)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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