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车主驾新车上路4天抛锚 要求另赔一辆

华裔夫妇买的新车驾4天便抛锚。(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中国侨网3月17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槟岛一对华裔夫妇花了118000令吉购买一辆崭新轿车,没想到新车驾不到4天就在行驶途中抛锚,事主李亚娣(41岁)入禀消费人仲裁庭,要求汽车代理商赔偿一辆全新轿车。
李亚娣去年10月15日向位于双溪槟榔的汽车代理公司购买一辆轿车,新车在驾驶第4天后出状况,她之后请人拉到修理厂。
“车商代表原本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汽车修理工作,包括更换油泵,后来又提出多两、三个月的时间修理引擎。我不久前回到车厂一探究竟,发现整辆汽车已被拆解。新车都被拆成这样,谁还敢驾?”
她说,汽车代理商和车商在汽车送修期间一直卸责,为她带来许多的困扰,她也要求车商提供免费维修汽车服务、赔偿3万令吉或代缴路税,作为精神补偿。
汽车代理商代表钟先生说,有关轿车已经修好及技术人员已试驾,目前没有大问题。
庭主莫哈末诺丁较后谕令车商14天内驾还该辆汽车给事主。他说,若汽车仍有问题,必须送修至少3次或以上,才能要求车商赔偿一辆崭新轿车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