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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民航局提高外籍机师驾驶商用直升机条件

2017年06月16日 15:3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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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6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民航局总监阿兹哈鲁丁指出,外籍飞机师在大马驾驶商用直升机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拥有至少1000个小时驾驶任何类型直升机的飞行时数、完成机组人员资源管理(CRM)的要求,即日生效。

  他发文告说,外籍飞机师也必须在大马籍合格飞机师的监督下,完成至少10个小时的飞行,确保他熟悉气候模式和飞行路线的地形。

  “去年4月砂拉越峇当鲁巴直升机事故发生后,当局参考空难调查局和商用航空服务界的意见,拟定上述指令,监督及规范在我国驾驶商用飞机的外国飞机师的条件。”

  他说,至于短期雇用的外籍飞机师,在大马工作期限少于3个月,则必须在最近6个月内拥有驾驶同类型直升机至少飞行25个小时的经验。

  “其他条件包括拥有在最近90天驾驶同类型直升机经过3次起飞、降陆、进入停机坪的经验。业者也必须为他们提供3天课程,让他们熟悉地形、气候、与空中交通管理处的沟通,掌握一般飞行、不寻常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做法。”

  他指出,无论大马还是外国航空公司聘用外籍飞机师在大马驾驶直升机,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去年一架原定从木中飞往古晋的直升机中途失事,机上6人全部罹难,包括时任原产业部副部长诺丽雅及其丈夫阿斯慕尼、该部秘书长孙达兰、保镖阿末苏比里、原任巫统江沙区国会议员旺莫哈末凯里尔和机师鲁多夫。

【责任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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