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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签店面转让合约 两名在美华人女子1万多美金打水漂

2017年07月16日 16:3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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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大房东拒收新租客租金,要求她们尽快搬离。(美国《世界日报》/牟兰 摄)
大房东拒收新租客租金,要求她们尽快搬离。(美国《世界日报》/牟兰 摄)

  中国侨网7月16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因怕麻烦和想省钱,日前,美国两名华人女子花16000美元,和一名按摩店主私下签订转让合约。却因该按摩院涉非法经营,原店主已被大房东下驱逐令,大房东拒收她们房租,要她们早日搬离。原店主却称转让手续齐全,拒不退款也避谈驱逐令。

  来自辽宁的高瑞杰三年前到美,每日工作超过12小时,最终和朋友曾伟嫦在麻州合伙开第一家按摩店。两人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要转让罗德岛附近一家按摩店的广告后,考虑到该店地理位置好,且低于市价,立刻联系该店主商讨转让事宜。两人各出8000美元,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于5月23日和该店主签约,将该店转让到曾伟嫦名下。

  高瑞杰指出,由于大房东Aris Group有限公司和原店主彭先生在合约中表明,彭不能将店转让他人,因此虽然过户,原店主依旧占该店1%股份。虽然在签约中两人都有疑惑,并多次要求和大房东商谈,但对方以已同中介及律师谈妥为由拒绝。

高瑞杰诉说与朋友合股花1万6000元转让费,与人私签按摩店合约招致损失。(记者牟兰/摄影)
高瑞杰诉说与朋友合花16000美元转让费,与人私签按摩店合约招致损失。(美国《世界日报》/牟兰 摄)

  当高瑞杰、曾伟嫦6月给大房东缴第一次房租时,大房东却退还支票。高瑞杰说,大房东告知她们,原按摩店在警局和卫生局都留有不良纪录,因此4月4日已通过律师向原店主下驱逐令,根本无权将店转让他人。

  “卫生局说该店非法让员工居住,警局也有其从事非法运营记录。”虽然两人找来她们在麻州开设的第一家店的房东担保,但大房东让她们尽快搬离,两人16000美元的转让费因此打水漂。

  高瑞杰说,原店主虽接电话,但拒退款。由于她近日曾在法拉盛看到此人,她与曾伟嫦从麻州再次赶到纽约,向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求助,对方回应称,转让店面手续齐全,并否认该店曾违规经营。

  他说,已和Aris Group签订五年合约,大房东无权驱逐,他建议两人应向大房东提告索要损失,并拒谈转让前该店曾收到驱逐令一事。

  朱立创指出,华人店家因轻信他人,在无律师情况下和二房东签约,最终招致损失,他提醒其他商家以此为戒。

  律师孙澜涛指出,租客向二房东租屋潜在问题大,若未经大房东许可,随时有被驱逐的可能,不可不慎重。(牟兰)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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