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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芝加哥总领馆发布申报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通知

2017年07月21日 10:3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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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21日电 据中国驻美国芝加哥总领馆消息,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截至2016年共有5415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7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

  一、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和奖励规模

  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3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

  2、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3、报名条件  

  申报人须为正在芝加哥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在读博士生。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不受理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不受理2017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4、实施程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芝加哥领区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安排

  根据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为做好芝加哥领区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报名及材料邮寄  

  2017年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7月15日至8月31日(美国西部时间7月14日至8月3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详见:

  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向我馆教育组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打印版寄达截止时间:9月6日(美国西部时间9月5日),逾期寄达可能会导致无法参加评审。

  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邮寄地址:

  Education Office,3322 West Peterson Avenue, Chicago, IL 60659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

  2、资格审查和初审  

  9月7日至11日(美国西部时间9月6日至10日)我馆教育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专家初审。

  3、网上公示  

  9月12日至23日(美国西部时间9月11日至22日)我馆教育组将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4、择优推荐  

  9月30日前我馆教育组将最终推荐人选报回国内。

  5、网上公布  

  根据国内评审结果,在我馆教育组网站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后的获奖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峰领事

  联系电话:7732790342

  邮箱:lixiaofeng727@gmail.com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欢迎领区广大优秀学子积极申报201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我们将为大家做好各项支撑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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