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旅美华人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美国法院判决获准

2017年09月14日 09:55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原标题:旅美华人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美国法院判决获准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通讯员赵千喜、熊斌)旅美华人在美国打官司,当地法院作出裁判,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武汉中院申请承认并执行判决。12日从武汉市中院获悉,该申请6月30日获准,目前正在执行阶段。该案系中国法院首次依照互惠原则认可美国法院商事判决效力的案件。

  申请人刘某,被申请人陶某、童某均为旅美华人,双方因股权转让纠纷闹上法庭。2014年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以缺席判决形式,判决陶某、童某连带偿还刘某12.5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和诉讼费用。因陶某和童某在武汉市内均有房产,刘某遂向武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承认并执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判决。

  由于中美两国之间尚未缔结也未共同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国际条约,此前中国法院也未曾依据互惠原则认可过美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此案审理在全国尚无先例可循。武汉中院在对美国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被申请人是否受到合法通知、是否存在美国法院认可中国法院判决的互惠前提,以及承认和执行该判决是否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相关问题进行审查后,裁定对该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据介绍,该案裁定不仅开创了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更为中国完善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提供了司法案例和实践素材,也为法学界提出了涉及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中应予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