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各州针对售酒设下条例 华社曾抗议售酒遭取缔
中国侨网9月26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各州的地方政府皆有针对售酒设下条例,一些州属也曾发生便利店售酒遭取缔的问题,不过经过华社和政党抗议后,问题获得解决。
自12年前发生全马首宗便利店售酒遭取缔引起民众非议后,至今彭亨州的杂货店、便利店、商店、超市等可自由出售酒类饮品。
2005年9月1日,关丹一间位于马来居民居多的便利商店,因为出售啤酒遭关丹市议会执法人员对付,这间坐落在关丹甘孟路教师花园的7─11便利店遭执法人员充公277支瓶装和罐装啤酒,引起举国关注。
事件发生后,马华及华社团体都表示强烈不满,最终迫使关丹市议会取消执法,让便利店自由出售酒类饮品。
不过,根据记者观察,部份位于马来居民占大多数的商店及便利店,都因为销量欠佳而没有出售酒类饮品。
但是,关丹市内的超市及霸市则设有出售酒类饮品的专区及收银柜台,并限制民众只能在晚上9时以前购买酒类饮品。
登嘉楼州马华酒类执照委员会成员翁敦鸿表示,登州餐馆或超市售卖啤酒,业者无需每年更新烈酒执照,如果业者被发现违例,卖酒给穆斯林,州政府有权取消业者的执照。
申请酒类执照,烈酒执照主要是批给在华人区营业的业者。
他说,烈酒执照分为两种,一是发给代理商,另外一个是发给零售商,包括酒吧,截至2016年,登州政府共发出13张烈酒执照,分别在瓜登、龙运、甘马挽及勿述日底。
“业者提呈的申请先在酒类执照委员会进行讨论,过后才呈到行政会议,由大臣及众行政议员商议是否批准。”
他说,烈酒执照将优先发给在华人区营业的业者,例如瓜登唐人街,同时要求业者必须严守不准卖酒给穆斯林的条例。
芙蓉市议员廖国赈指出,在森州售啤酒无需申请酒牌,所有业者将根据商业考量自行决定是否售啤酒,如商家售卖烈酒或生啤则需要相关执照。
以芙蓉为例,售卖烈酒或生啤的酒牌,是由县署批准,但需要经过市议会的特别小组推荐支持。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说,州政府对酒商申请执照的规定,作出的2项改动如下:
·以往酒商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需经数个技术机构检讨,现在州政府改为自动更新,不需再经过技术机构。
·州政府不会发出酒饮执照,给在高楼住宅底楼的商店。
玻璃市政府规定申请售酒执照前,要提出以下申请:
·在各语文报章刊登通告
·每份表格4令吉
·剪下通告,连同表格一并提呈
·州秘书将主持会议,审批提呈申请表格
·通过后再缴交售酒执照费(批发:400令吉,零售:450令吉)
北马酒商公会总务郑汉荣说,槟州政府禁止在新高楼建筑物下的商店售卖酒类,意味不鼓励售卖酒类,会影响酒类的销售量。
他受询时对星洲日报记者说,在州政府新的酒类销售法令下,新的高楼组屋下商店禁止售卖酒类,现有的旧高楼则不受影响。
无论如何,郑汉荣说,过去在高楼下商店经营酒类,须每年向有关当局申请更新营业执照,如今新法令下酒类营业执照已自动更新,这为业者带来方便。
马华甲州联委会主席林万锋行政议员指出,在甲州,售卖啤酒无需另外申请酒牌,只有售卖烈酒才需要申请酒牌。
林万锋指出,一般便利店与商店,皆可售卖啤酒。
他受询时说,商家需将啤酒与其他物品隔开,不可与其他饮料一起摆放。
他说,商家可把啤酒摆放在一个独立的冰箱,也可以与其他饮料共用一个冰箱,但啤酒需置放不同层格。
两年前曾有建议在超过90%马来人居住地区禁售酒类,林万锋指出,上述建议只是一项探讨,最终没有通过,也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