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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赴美捐卵代孕 律师:或将受到移民局关注

2017年10月25日 09:4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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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2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近些年,由于中美法律及医学方面差异等,中国女子选择赴美代孕、及参与捐献卵子服务。随着从事诸如此类事务人数的越来越多,一些出于经济目的参与者开始慢慢引起了法律界及社会各界的注意。除了此前早已饱受热议的伦理困境,与移民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心理咨询师洛小姐(化名)现就职于洛杉矶东区的柔似蜜市(Rosemead)一所专事亚裔心理咨询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最近她接到的一些心理咨询个案让她对一个全新的行业和人群产生了了解和担忧,她表示:“最近接触到一些个案,前来咨询的女孩子大多是25、26岁左右的样子,与其说她们是来自进行咨询,更确切地说是她们是来到我这里‘开证明’的。她们通常由另外‘中介’人员陪同,她们的目的就是进行一个简单的心理评估,由我为她们出具一份心理评估报告表示:这些女孩心理状态良好,而后这份报告需要提供给接下来为她们进行‘取卵’服务的医师。从中介口中我了解到,这些女孩通常在美逗留的周期非常短,而且为了保证提供卵子的质量,还要严格按照排卵时间从事其他一切活动,因而这几份预约都来得非常仓促,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个案引起了我的注意。在与这些女孩子的交谈中,我也询问了将要为她们进行‘取卵’的医师,而当我在Yelp上查询这些医师的评价时,发现这些医师评分都非常低,所以不由得为这些女孩子担心。然而尽管担心,但这并不是我的专业范畴,所以我只有非常小心地对她们进行询问、评估,而后严格、严谨地出具我的专业报告。”

  然而,这些“特地赴美捐卵”的女性已经不是个例。一家坐落于洛杉矶专事提供代孕以及卵子捐赠服务的公司,其前台接待人员用流利的中文说:“我们通常建议想要跨境捐卵的女性大概预留出半个月的时间在美,以配合捐卵过程中所需要的各个步骤。此前还涉及到‘正式捐卵’过程前的体检程序,其中有一项关于基因方面的检查测定工作只能在美国进行,因此在决定捐卵和签订合约之前,卵子提供者需专程到美国进行专门的检查。即是说,捐卵者需要在中美之间往返两次,第一次是体检,通常1到2天即可;第二次是正式‘取卵’,建议捐卵者在美国停留半个月,取卵后立即向捐卵者按照此前合约规定付款。通常来说,来自中国大陆的‘捐卵’女性通常可以获得6000至7000美元;美国本地的捐卵者则可获得10000美元左右。”

  不过,据该公司前台人员表示,他们近期倾向于不向外来捐卵者提供服务,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签证的问题。由于此前他们的一位捐卵者曾经由于往返中美并仅仅在美国逗留一天(体检),所以海关人员在查看了她的机票后,决定拒绝让她入境,所以他们为了规避此类麻烦,在无特殊情况下,他们便不接受外来的卵子捐赠了。

  洛杉矶华人律师蔡玟慧表示,在捐卵、代孕这一领域目前还是存在着诸多法律方面的灰色地带的。美国各个州对于此类服务的法律界限和规定也是不相同的。所以建议从事此类活动的民众要了解清楚其中的各个州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并在合约中充分考虑未来各种不同情况的发生,并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一,给予该项合约所产生的产品不同于其他普通产品,而是一个有生命的小孩子,因而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建议参与者在合约中事先约定所有相关事项。第二,如果参与捐卵、代孕活动的人员不是出于单纯的帮忙,而是商业行为,那么就除了在合约中讲清楚所有情况以外,更要考虑清楚自己的身份。

  尽管现在来看,这类商业活动尚未引起移民局的注意,但是随着从事该类活动人数的增加,势必会引起移民局的注意,所涉及的问题诸如:持有B1、B2签证的旅游、商务签证人员在美国从事该类商业、劳务活动的合法性;甚至如果有些年轻女孩利用留学生签证F1在美从事该类活动,便会涉及到违反学生签证不可有双重目的(Dual Intent)的问题。

  洛杉矶华人律师郝琦表示,首先决定捐卵以及是否愿意配合所有“捐卵”、“取卵”整个程序并因此获得酬劳是一项个人权利,任何人没有评议的资格。郝律师表示:“假如一位女性到美国旅游的同时顺便捐卵,这完全是她的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捐卵’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且付款交易发生在美国境内的话,情况便不一样了。因为这样做当事人便涉及到利用旅游签证在美国境内参与经济活动并得到了偿付,这样做当然是违法的,除非合同费用等等问题都是在中国境内解决、完成。”(聂达)

【责任编辑:周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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