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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男子非法拥有受保护蜘蛛 无法缴罚款被监禁

2017年10月25日 16:3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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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被告周达仁(右)无法如期缴还罚款,遭法庭谕令当庭入狱,监禁5个月。(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被告周达仁(右)无法如期缴还罚款,遭法庭谕令当庭入狱,监禁5个月。(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中国侨网10月25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裔男子因非法拥有36只受保护的新加坡蓝蜘蛛(学名:Lampropelma violaceopes),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0(1)(a)条文,于上周五(20日)被判罪成、罚款5万令吉,24日为最后期限,但被告无法如期缴还,当庭入狱,监禁5个月。

  案情显示,40余岁的被告周达仁(译音)是一名研究助理,他是于2016年8月5日早上大约10时,开车行驶在马口往加拉东大道第十一公里处时,被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执法组截停搜查。

  有关单位在其车子内起获共193只品种可疑的蜘蛛,分别装在42个塑料容器里,被告声称这些蜘蛛皆属于他,但无法出示任何证件或执照,执法单位遂报警处理。

  调查显示,被起获的蜘蛛当中,有36只是受保护的新加坡蓝蜘蛛品种,被告因非法拥有受保护动物而被控上庭,案件经过一年的司法程序,于上周五(10月20日)下判。

  芙蓉环境法庭判决被告罪成、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缴还,则监禁5个月,这也是该法令底下最高的罚款数额。当时被告透过代表律师求情,要求把缴还期限设于2017年10月24日午12时,获得法官批准。

  不过,被告24日无法如期全数缴还罚款,遭法官阿末法依鲁兹谕令当庭入狱,监禁5个月。被告在女儿陪同下上庭,其代表律师则没有出庭,2人闻讯后一脸无助。

  此案的主控官为森州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主控官依斯迈。他指出,新加坡蓝蜘蛛的数量因人性贪婪、全球暖化、极端气候转变等因素骤减,若不受到妥当保护,将濒临绝种。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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