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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百万人签名请愿 凶手会因此被判死刑吗?

2017年11月16日 10:5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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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 视频截图
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 视频截图

  原标题:“江歌案”150万人签名请愿 凶手陈世峰会因此被判死刑吗?

  “江歌遇害案”连日来在媒体和网络上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2016年11月3日,日本东京都中野区,日本法政大学研究生江歌收留好友刘鑫同住,却被刘鑫前男友陈世峰跟踪上门用刀捅死。案发后刘鑫选择逃避,一直拒绝和江母见面,其“无情”、“事不关己”的态度遭到网友猛烈批评。

  昨天,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案发伊始,为江秋莲女士提供法律帮助的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惠明,请这位精通日本法律的专家对该案几个核心问题进行了探讨。

  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陈迪晨

  事件概况速览

  2016.11.3

  凌晨时分,江歌在租住地门外被杀害。

  2016.11.5

  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网,江母在微博上公开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

  2016.11.24

  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证实江母怀疑。

  2016.12.14

  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

  2017.8.17

  江母在微博上征集签名希望以此推动判决陈世峰死刑,引发舆论关注。

  2017.11.4

  江母再次赴日,为案件开庭做准备,征集签名活动在日本进行。

  2017.12.11

  江歌遇害案将在日本开庭审理。

  案件经过

  帮助闺蜜,却遭其前男友10刀杀害

  江歌和刘鑫于2015年底在日本读语言学校时相识。嫌疑人陈世峰与刘鑫曾是情侣关系,并曾于2016年5月上旬起在板桥区的一所公寓同居约3个月。后在8月底两人由于不合,刘鑫提出分手而被陈赶出家门。

  2016年9月2日,刘鑫前往中野区与江歌同住。其后,由于陈世峰不同意分手,而经常采取恐吓、威胁、跟踪等手段对刘鑫进行骚扰。据警方调出当地附近的监控,可以看到陈世峰曾多次到二人住处。

  2016年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找到江歌和刘鑫居住的公寓。刘鑫一个人在家,便通过微信告知江歌。江歌表示要报警,但刘鑫没同意。随后,江歌回家请陈世峰离开,两人在门外产生争执。接着三人一同离开公寓,江歌去上课,而陈世峰则跟踪刘鑫到其打工的地方,并在路上威胁刘鑫不复合就会遭遇不测。

陈世峰
陈世峰

  晚间,江歌参加完聚会回家时再次接到刘鑫消息,希望江歌到车站接她。江歌于是在东中野车站等刘鑫,其间江歌与母亲联系过。刘鑫先进门,江歌在走廊与陈世峰发生争执,随后陈世峰持刀割伤其颈部,砍其头部,总共10刀,最大伤口长达10厘米,导致流血不止,送往医院最终因流血过多而死亡,刘鑫则一直在屋内直至警察到来才开门。

  案发之后

  闺蜜刘鑫拒绝见面引道德抨击

  案发一年间,江歌生母江秋莲多次想与刘鑫见面,但后者始终拒绝见面。案发2天江秋莲在微博称怀疑凶手是同寝室刘鑫的前男友,其后在与刘鑫父母电话通话中被对方骂“你女儿是命短”等。

  在“江歌案”进行调查的一年时间里,由于刘鑫长时间没有回应江母加之家庭信息被曝光事件,两人从私人网上的沟通转向到微博公开的争论。在无法与刘鑫见面的情况下,江秋莲将刘鑫家人信息公诸于互联网。因受到网络舆论的压力,刘鑫同意与江秋莲见面。

江歌母亲与刘鑫首次见面。视频截图
江歌母亲与刘鑫首次见面。视频截图

  江秋莲认为刘鑫是因为怕承担责任,也怕她的家人受到牵连才被迫露面。同时亦对其案发时是否将门反锁,导致江歌无处逃生提出质疑。刘鑫也因其在微博和微信上的一些言语遭到网友的道德抨击。

  11月14日,日本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在新浪微博发表《我看了江歌被害的案卷》一文,称“因为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因为涉及守秘义务,我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内容,但是,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

  情感宣泄 客观理性

  “江歌案”争议“燃烧”网络

  “江歌案”在网络上引起很大争议,近日这起案件再度发酵后,拥有着千万粉丝的自媒体“咪蒙”推出“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的评论性质的文章,将读者带入她宣泄的情感之中,并号召粉丝签名支持判处嫌疑人陈世峰死刑。

  还有自媒体发表题为“江歌,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她买了新包染了新发!”的网文,声称“世道险恶,但总有人要挺身而出,如江歌。人心凉薄,也总有人要仗义执言,如你如我。”

  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近日几乎被这类文章淹没,但也有人认为,过度倾注于感情,对于尚未开庭、关键证据都没有公开的案件这样议论,有未审先判之嫌。

  13日,《新京报》发表文章“江歌案:杀气腾腾的咪蒙制造了网络暴力的新高潮”,称“咪蒙这样的文字里是带有杀气的,长期浸泡在这样的文字里,读者也是可以培养出杀气的。”“咪蒙直接在自己影响力巨大的公号里号召‘处死一个人’,令人不寒而栗。”

  《人民日报》也在新媒体发表评论“江歌案中的法律事件与道德事件”,指出“社会的道义声讨当然需要,但是需要明白,对道德的审视,不能替代法律审判,这是启动所有道德话题的根本前提。”并担心“舆论一边倒的压力可能会给刘鑫出庭作证增加许多阻力;私下和被害人亲属见面,也许会成为对方辩护律师的把柄来否认唯一目击者的证言效力。”

  凤凰网旗下微信公众号“风声评论”则连续几天推出一系列文章,包括“江歌悲剧后的刘鑫:避大恩如大仇”、“逼刘鑫见江歌的母亲,从法律上看可能不如先不见”和“江歌案:咪蒙要制裁人性,但凶手真的会被死刑制裁吗”,都在认识到刘鑫的错误的同时,试图用更为客观和理性的思路来看待整件事情。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杜骏飞发表“‘江歌案’评论指南”,指出,“必须铭记,要区分私人言说和公共言说,私人言说贵在真诚,不妨以推测为要,但公共言说则贵在理性,不堪无理据之论。”“道德审判、民意审判、媒体审判是有差别的。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不可僭越法律。”

【责任编辑:张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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