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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房东还是租客?一项政策让华侨华人站成两队

2018年02月08日 10:0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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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2月8日电 题:保护房东还是租客?一项政策让华侨华人站成两队、各不相让……你支持哪一边?

  无论身在何处,人们日常生活最基本的诉求无非“衣、食、住、行”。受传统文化因素影响,华人往往对其中的“住”更加看重。

  初到异国打拼,力有不逮,只得先租房以暂住;来日事业有成,买房买地,又摇身一变成了房东……纵使身份不同、经济水平各异,有关居住的话题总能第一时间吸引华侨华人的注意。

  前不久,在美国旧金山,围绕一项新近出炉的关于房子的议案,华人群体的意见出现明显分歧,赞同、反对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新政策向租客倾斜 华人各执一词

  华人争论的对象,是旧金山市政府近期提出的一项“租客保护议案”。其核心是,市政府必须出钱,帮助遭到驱逐的租客打官司,直到驱逐通知撤回或官司结束。

  不难看出,租客是这一政策最大的受益人。

  有华人对议案深表赞同。他们认为,租房者生活本就不易,还要面临房东“随意增加房租、随意驱逐租客”的恶意对待,让生活更加雪上加霜。这项议案,能保护租客的权益。

  但也有很多名下有房的华人业主表示强烈反对,认为政策过于“一边倒”。

  “有一些租客拖欠房租、赖着不走,还反咬一口说房东侵犯人权。议案中提到的法律援助,将进一步助长这种风气,损害我们的利益。”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意见难以统一,包括华人在内的几十名群众,索性拉起了条幅,集体抗议。

  反对!无赖租客将更难对付

  华人房东

  华人房东们的抱怨是有理由的。翻看以往的新闻报道,被无赖租客坑惨了的事例比比皆是。

  住在纽约皇后区的陈先生,因外孙搬去夏威夷工作,自己一家人住一栋房子未免太过“浪费”,于是就将地下室改建了一下,自己搬了进去,把楼上部分出租给了一家印度租客。

  赚一笔外快,还有人分摊水电费,看似是笔划算的买卖。没想到,麻烦来了!

陈先生出租的房子。图片来源 美国《世界日报》
陈先生出租的房子。图片来源 美国《世界日报》

  刚刚收到一个月的房租,警察就找上门来,说陈先生一家非法改建房屋,要把他们赶出去。打听后才知道,原来是印度裔租客把房东举报了……

  好说歹说,陈先生将地下室恢复原貌,避免了被驱逐的下场。结果,租客又开始拖欠房租、水电费。

  忍无可忍,陈先生将租客告上法庭,没想到租客还是“戏精”、在庭上装可怜,说自己孩子有病、不能搬家,还博得了法官的同情……

  之后就是漫长的诉讼过程。直到一年后,法官终于要求租客,在2017年年底搬走。而在此居住的近两年时间里,租客除了最初一月的房租,几乎分文未缴。

  破财又劳神,陈先生表示“心真累”……

  境遇相似的还有旧金山的吴女士。因为自家出租的房屋打了“隔断”,她被6名租户轮流起诉,且对方以此为由拒不交租,还恶意破坏屋内设施。

  事件目前仍处于庭审阶段,恶霸租客依然当着“老赖”,房主则可能被判高额赔偿。

  赞成,面对恶劣房东有利自保

  华人租客

  旧金山市政府的议案并非首开先河。比如在2017年,德国最高法院就曾判决,房东不能随意驱逐租户。

  正在为事业打拼、以租房生活为主的华人对此反响热烈。因为,生活中除了无赖租客,显然还存在名为“恶劣房东”的一类人。

  德国华侨陈女士,曾以800欧元/月的价格,租了一套4室公寓的其中一间卧室。最初半年相安无事,没想到,在缴纳了第二个半年的房租后没多久,房主就以陈女士“与邻居无法友好沟通”为由(对,你没看错),要求其即刻搬走。

  原来,这只是因为房东想要提高租金,但法律有规定,租住首年内不能上调租金,于是就找个理由驱逐陈女士、另找新租客。因语言水平有限,陈女士没法为自己辩解,只得匆忙搬走,工作、生活都受到影响。

  美国的黄先生,也曾遭遇房东的强行驱逐。

  当时,他居住的公寓尚在租约内,但房东想要将房屋出售。考虑到工作安排,黄先生没有答应房东提前结束合同的要求,于是对方就采用各种“伎俩”,如断水断电等,逼迫黄先生搬走;与其理论时,则声称是因为房屋管道老旧、线路老化,并非个人原因。

  基本生活质量难以保证,黄先生最终只得无奈搬离。

  一方面,是华人房东遭遇无赖租客苦不堪言,另一方面,则是华人作为租房者,面对房东的恶劣行径却无能为力。

  也正因此,旧金山的租客保护议案,才使得华侨华人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分别“站队”、为个人权益发声。

  说起来,两方的诉求似乎都合情合理。真正的问题在于,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华人为什么都成了弱势群体?

  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华人自身的问题,给了无赖租客和恶劣房东可乘之机。

  作为房东,有些华人法律观念单薄、法律知识匮乏。比如上文的两个案例,华人房东都是因为私自更改房屋结构而未申报,被租客抓住了“小辫子”,成为他们无赖的理由。

  再比如,招租时对合同细节把关不严,对于房屋用途(民用、商业)、可否转租、居住人数、饲养宠物等未做明确规定,而这些,都可能为今后埋下隐患。

  作为租客,首先要确保,签订合同时,各项条款合理、合法。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照合同执行,避免贻人口实。

  同时,要尽快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尽可能提高语言水平,提升自己在遇事时的话语权。

  万一碰到图谋不轨的房东,务必寻求法律援助,切忌不要轻易“认命”,这样只会助长恶劣房东的嚣张气焰,使更多同胞“羊入虎口”。

  如果做不到以上这些,无论租、住房政策如何倾斜,海外华人里,房东亦或租客,总有一方要成为“弱者”,遭遇种种烦心事。

  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来源:中国侨网官方微信,作者:付强,ID:qiaowangzhongguo)

【责任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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