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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绿卡设期限 在韩外国人须十年一换

2018年03月01日 10:5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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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1日电 据韩联社援引韩国法务部报道,韩《出入境管理法》修订案于当地时间2月28日当天获国会通过,今后拥有韩国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每10年要更换一次新居住证,违者将面临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下的罚款。《出入境管理法》修订案将在公示6个月之后开始实施。

  报道称,此前,韩国永久居住权没有有效期,这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制度不同,因此,韩出入境事务管理部门难以掌握拥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生死、居住地等情况。

  据报道,根据修订案,韩方防止外籍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紧急禁止出境”制度也将实施。被疑犯下死刑、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行为的外国人,韩侦查机关可要求出入境事务管理人员禁止嫌疑人出境,事后再获得法务部长官的批准。另外,为防止有犯罪危险的转机旅客非法入境,韩出入境事务管理部门可向有关机构索取转机外国旅客的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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