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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华人“司机导游”的合法从业之路

2018年03月16日 13:5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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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被意大利司机粘上标贴的被怀疑非法载客的嫌疑车辆。(《欧洲时报》)
被意大利司机粘上标贴的被怀疑非法载客的嫌疑车辆。(《欧洲时报》)

  中国侨网3月16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报道,春节期间,从日本和意大利相继传来当地警方大规模稽查取缔华人非法载客车辆的消息。与此同时,当地媒体配合执法行动,对华人从事非法载客业务的行为进行了广泛报道。特别是在意大利米兰,当地出租车和专车司机群体自发围堵华人嫌疑车辆的多个视频更是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时至目前,风声日紧,陆续仍有被查堵的嫌疑车辆的视频和照片传来,彻底查禁的趋势似乎了然。一时间,从事相关“职业”的华人圈,风声鹤唳,人心惶恐。受此打击的不仅仅是业内华人,也让广大遵纪守法从事各业的华人觉得颜面扫地,深感痛心。

  受此事件的影响,意大利等几个国家的业内群体有识之士痛定思痛,正在积极磋商,探讨如何解决困扰华人司机(兼导游)多年的从业合法化的问题。笔者近日也多次接到周边国家的业内群体代表的微信和电话,咨询法国华人司机(兼导游)群体是如何“解决”合法从业的问题,意欲借鉴参考。

  之所以将“解决”二字打上引号,意为法国业内并未完全消解这一敏感痛点,特别是由于包车业务的淡旺和季节性突出的性质,也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完全合法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正是由于对该职业性质的深度把握,早年法国华人旅游协会班子便做出了“鼓励合法,积极推动,包容理解,正面引导”的决策。经过多年努力,法国协会即团结了大多数旅游从业者,又形成了一支在平季基本能够满足包车需求的合法从业的司机(兼导游)从业队伍。随着这个群体的逐年壮大成熟,其所关心的业内问题也由“黑白”和价格的探讨,扩展到了如何理性维权保护职业群体利益,以及着眼国家产业政策,如何面对将来国家环保新政对载客业务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应对的层面,实现了司机(兼导游)队伍职业素质的整体提升。

  对于来自周边国家的咨询,由于语言障碍,无法了解所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对于咨询也只能讲些原则而无法给出具体意见。鉴于各国情况不同,法国经验肯定无法在其他国家照搬复制,但是,了解法国载客营运许可的演变和法国很多同行成功走出灰色地带的过程或许能为周边国家的同业们带来些许启发,这也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2010年以前,法国合法载客商业营运的车辆按其诞生年代顺序有4种:1、高级包车(GR,即VTC的前身);2、出租车; 3、客运企业车辆(包括各型巴士和九位以下车辆); 4、辅助企业主营业务,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至2012年期间,在巴黎地区少部分持证经营的司机(兼导游)们所申请的基本都属于第4种车辆载客许可,极个别使用第2或第3种车辆载客许可。之所以做此选择,一是不需要参加培训和国家考试; 二是不需要大笔资金的长期投入。

2015年春法国持证司机(兼导游)第一批团购奔驰商务车。(《欧洲时报》)
2015年春法国持证司机(兼导游)第一批团购奔驰商务车。(《欧洲时报》)

  第4种载客许可也被称为“副业营运证”(licence accessoire)。它的存在是因为,确实有一些企业需要用自备车辆为自己的客户服务,比如酒店需要接送自己的客人,小微咨询类企业需要带自己的客户调研市场,参加业内活动等等,并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因为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财力免费为自己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它和专业营运执照的差别就是,1)每年车辆服务的营业额,不能超过企业总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2)无需考取资格,只需证明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确实需要提供车辆服务予以辅助即可。只要申请获得了这种载客许可,营业额的比例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操作予以解决,也就是如何调整发票的内容和如何做账。

  2010年中旬,法国开始执行2009年7月22日修改通过的《旅游法》。为了满足旅游形势的需要,该法催生了VTC专车,并以VTC专车取代了传统高级包车(GR)。驾驶VTC专车的司机需要经过职业培获得专车职业司机卡,无需考试,持证上岗。虽然无需考试,但由于其培训课时长(250小时),费用高,加之有第4种载客许可的存在,推出伊始并未获得青睐。

  2012年7月份,法国萨科奇政府助力改革并根据1982年《法国内陆交通法》有关条款,以政令形式推出小型车辆 (9座位以下,3.5吨以内)的专业载客许可,同时限定2014年彻底取消上述第4种载客车辆许可。该政策以车辆吨位和座位为区分,大幅降低小型车辆的载客资格考试的难度,方便更多的有意从业者通过培训考试获得职业资格,顺利取得营运许可。由于该政令对从业资质、企业形式,车辆等级和使用年限的要求相当宽松灵活, 而且课时短(140小时),费用低,由各大区组织地方培训考试,所以,一经颁布便受到了社会认可和业内追捧。

  法国华人旅游协会平时对业内问题的持续关注使其不失时机地抓住了机遇。协会班子排除杂音,及时发出号召并动员业内司机(兼导游)会员参加资质培训,申办载客许可,走合法经营之路。同时,委托笔者就业内形势、灰色手段、稽查方式、被查后果、合法从业的必要,以及合法经营所带来的成本增加等顾虑做出说明。与此同时,协会尝试与培训机构合作,共同向巴黎大区客货运装备暨交通管理局(La DRIEA)申请筹办华人专班,为法语能力欠缺的华人同行们扫清培训障碍,顺利考取职业资格创造条件。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先行实验,成功继续”的答复,并于2015年3月开办了第一期华人专班(实验班)。培训期间,大区不仅三次派员抽查,并且在结业考试当天主管副局长突然亲临现场检视考场纪律,核对学员身份,并向机构负责人以及笔者本人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要求回答。对于副局长先生的某些带有明显“敌意”的问题,笔者毫不客气地予以反驳,同时晓以情理,令其不得不表示认同继续举办专班的必要。

  2016年12月,法国政府颁布几经修改后所形成的“终极版”轻型车辆载客法(loi grand guillaume)。该法将之前各类许可的载客车辆全部划归VTC车辆,并于2018年开始正式实施。从此,在法国所有10万居民以上的城市及郊区范围内的合法轻型载客运营车辆,除了出租车,只有VTC。

  自2013年初至2016年12月新法颁布,法国旅游协会会员中法语能力强、能够独自参加各培训机构培训的司机(兼导游)和华人专班的各期学员有二百人左右成功考取了职业资格,加上更早之前的持证业者,共计接近三百人在合法从业。不仅一举扭转法国业内对合法载客司机(兼导游) 的需求被动,也因此举成为欧洲各国同业的表率 。

  回望法国载客营运法律法规的演变过程不难看出,政府始终在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而不断修改有关法律或推出临时政令以顺应时代。在伴随演变直至落幕的过程中,有关社会角色是在积极关心参与,还是消极不屑缺席,决定了各个角色出演的成功或失败。所以,当在灰色地带已经走过二十年的路上再无路可走时,在被迫合法化而一时不知所措时,一味埋怨政府“无”作为,“不”理解或受到“歧视”而不省身自问,不仅有缺公允,也有怨天尤人之嫌。日本和意大利所发生的事件,为欧洲其他国家的同业敲响了警钟,也为长期以来业内始终存在的“黑白”之争打上了句号: 在法制国家,游走于灰色地带可行一时,绝无久安。

  在法国华人司机(兼导游)走上合法从业之路的过程中,法国华人旅游协会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从业者合法执业的意愿和社会相关方(需求方)的配合同样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这个既关乎是非和方向、又涉及道德和观念、还存在异议和阻力的问题,只有在各国行业协会统一认识、业者意愿强烈和社会配合支持这三个条件具备并形成合力,才有可能找到基本解决的方案。(法国华人旅游协会汪亚秋)

【责任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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