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安全设施 纽约一华人装修工从高架跌落重伤
中国侨网3月27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45岁从事装修行业的郑先生,日前在美国纽约皇后区一处两家庭住宅做工,不慎从16英尺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导致膝盖和脊椎骨裂,目前仍卧床在医院。面对未来不知如何复工,以及可能的巨额医疗费,郑先生的家人向律师求助。律师戴禺表示,工程承包商获取施工许可时,都必须提供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和伤残保险的证明,郑先生可向公司或更上一级承包商要求赔偿。
郑先生当天从高架摔落后无法动弹,被送至医院检查发现膝盖和脊椎多处骨裂,目前已进行膝盖手术,但仍卧病在床。据介绍,当时事发工地并未依法安装防护栏,也未提供安全腰带,郑先生摔下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戴禺指出,郑先生属于工伤,主要责任在于他的公司,需由其公司的工伤保险为他承担三分之二的误工费及全额医疗费。若事发地在三家庭及以上住宅,房东的意外保险也可承担部分责任。戴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郑先生所在公司是否购买了工伤险和意外保险。
由于郑先生所在的公司是小承包商,受雇于上一级的大承包商。因此他可向大承包商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获取全额医药费用、后遗症损失,及工资损失的三分之二。若员工没有报税记录,法庭会根据工种的工资水平,判处雇主赔偿的数额。如若两个承包商都没有购买保险,可向法庭申请“无保险雇主基金”(Uninsured Employers Fund)。(陈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