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大马华裔女生车祸遇难 时隔一天遗体方被找到

2018年04月08日 12:1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4月8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当地时间4月5日凌晨2时,马来西亚纳闽区发生一起车祸。一名现年19岁的华裔女学生,在车祸中被抛出车外,后因驾驶者陷入昏迷,无人知晓该华裔女学生的存在。驾驶者出院后返回事发地寻找,最终在车祸地点不远处的沟渠,发现了死者的遗体。

  马来西亚纳闽警区主任莫哈末法立警监于当地时间4月7日的公告中,证实了有关车祸的发生。该车祸是于4月5日凌晨2时,发生在纳闽敦慕斯达法路靠近王和炉大厦附近的交通灯处,车祸涉及两辆车。

  其中一辆国产车是由一名现年31岁的武吉斯男子驾驶,持有效驾照,而另一辆车则由一名现年26岁的姆律男子驾驶,他并没有驾照。

  死者则为现年19岁的华裔大学预科班学院学生。死因和伤势不明。

  莫哈末法立警监揭露,当时,由于两名驾驶者都没有严重受伤,因此警方仅将此案列为车辆毁坏车祸。

  4月6日下午3时50分,驾驶者在事发地点30米外的沟渠处,发现其朋友即死者的遗体,于是通报给交警助理查案官。他表示,事发时,女事主和他一起在车上。岂料他因车祸陷入昏迷,无人发现女乘客,在他出院后,无法联络其友人,到其住处寻找也没有结果后,遂意识到女乘客可能遇难。

  死者的遗体已被送往医院等待解剖,以了解死因。

  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当时涉案的两辆车辆都是由市区朝波宏巴杜方向行驶。其中一辆车的驾驶者在抵达事发地点时,因打盹导致汽车失控撞向右边车道,被另一辆车从后面撞上,造成严重撞毁。两人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警方已援引1987年公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修正法令,即鲁莽而危险地驾驶造成死亡来调查,一旦罪成,将判2年至10年的刑罚,或罚款5000令吉至20000令吉。

【责任编辑:王嘉怡】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