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身份证被盗用开公司 大马华裔妇女欠款逾3万令吉
中国侨网4月11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华裔妇女身份证疑被盗用成立公司,结果被指拖欠雇员公积金局(EPF)35276令吉,更面对被起诉判入“穷籍”和禁止出国。
家住新山柔佛再也花园的黄女士于2012年接获雇员公积金局来函,指她成立了公司,并且拖欠该局逾3000令吉,但黄女士是家庭主妇,从未成立过任何公司。
她原以为经向该局解释,事情就可以解决,但没想到2017年又再次接获雇员公积金局两封来函,告知仍拖欠该局款项,而且数额增加至35276令吉。
曾遗失大马卡
黄女士开始认为是雇员公积金局又搞错,所以没加理会,直到最近她接获一封律师信,告知将会被禁出国和判入“穷籍”,才惊觉大事不妙。
黄女士4月10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向马华柔佛州新山市议员黄培华求助,并召开记者会讲述自身遭遇。
黄女士强调,自己一直住在新山,不曾在吉隆坡居住过,过去也没有签署任何重要文件,让她费解为何自己在吉隆坡会有一间自己所成立的公司。
“我也不知那是一间什么公司。”
不过,她透露,在20岁那年曾遗失大马卡,因此怀疑身分可能被人盗用来成立公司。
黄培华:公司处冬眠状态
黄培华指出,据他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取得的资料显示,被指是黄女士所设立的公司成立于1999年,但目前已进入冬眠的状态。
他说,该公司位于吉隆坡,而且在成立的第二年曾易过一次名,但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不得而知。
“我怀疑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成立公司来进行非法勾当,但庆幸的是,该公司没有向银行做任何的担保抵押,否则黄女士会更麻烦。”
黄培华将协助黄女士向有关单位了解,并促大马公司委员会展开调查,日后在批淮公司成立时,大马公司委员会也必须要严审申请人的资料背景,才不会出现类似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