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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招牌被砸中 美国华人男子失忆获赔百万美元

2018年05月02日 11:4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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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曹先生(左)在2013年拆除招牌时被招牌砸伤,失去记忆。 (美国《世界日报》/颜嘉莹 摄)
    曹先生(左)在2013年拆除招牌时被招牌砸伤,失去记忆。 (美国《世界日报》/颜嘉莹 摄)

  中国侨网5月2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华人移民曹先生从事装修业已20多年,2013年1月,他与另一名装修工人到长岛杰佛逊港(Port Jefferson)为一间餐厅拆除招牌时,不幸被落下的招牌砸到头,导致曹先生头骨骨折失去记忆。由于现场无目击证人,且这一人为疏失不在现有劳工法保障范围内,他和雇主的官司纠缠了四年多,日前曹先生获得100万美元的和解赔偿。

  曹先生表示,他从十几岁时开始从事装修业,2000年初移民来美,继续从事老本行,经验丰富。2013年,他与另一名华裔工人到杰佛逊港为一间餐厅拆除招牌,拆除的过程中两人被招牌砸到头,他当场晕倒,另一名华裔工人则不幸过世。“我那时住院一个多月,手术过后将近两周才醒来,看到太太时竟不认得她,才知道自己失去了记忆。”曹先生醒来后,每周至少要进行四天的复健,至今才稍稍好转。

  不过在受伤前,曹先生家里的经济情况就不宽裕。他表示,装修工作每天日薪约100多美元,从事美甲业的太太日薪也仅几十美元,两个孩子才十几岁,受伤过后他完全无法工作,家里的生计只能靠吃老本和太太的微薄收入。而事发虽已四年,曹先生至今仍常常头晕,不敢上班。

  受理此案的律师黎保利(James C. Napoli)指出,当时曹先生与另一名工人在没有安全保护的情况下施工,两人不属于任何工会,同时在场没有目击证人,让打官司的过程困难重重。他表示,若劳工在施工期间从梯子或高处摔落,可根据纽约州劳工法“section 240”索取意外伤害赔偿,但由于曹先生与另一名工人当时并非从高处摔落,不属于该法的保障范围。

  黎保利表示,意外发生的当下,雇主并没有立即叫救护车,而是自己开车载曹先生到医院,并强调会负担医疗费用,借以拖延时间。“对方律师甚至提供曹先生在手术完成后的影片,试图证明曹先生术后恢复良好,可以到赌博场所玩乐。”

  经过四年多的官司,双方进行庭外和解,曹先生于今年3月获赔100万美元。黎保利说:“很多雇主利用多数华裔和西语裔工人没有身份,又无工会保障的弱势,让他们暴露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当这些工人抱怨工作环境时,雇主再找别的工人替代。”他建议,若碰到类似情形,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律师协助,千万不要私下解决,以免丧失权益。(颜嘉莹)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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