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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带薪安全法”上路 保护家暴性侵受害人

2018年05月09日 11:2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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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纽约市长白思豪2017年签署“带薪安全法”,保障受家暴、性侵被害人。(美国《世界日报》资料图)
    纽约市长白思豪2017年签署“带薪安全法”,保障受家暴、性侵被害人。(美国《世界日报》资料图)

  中国侨网5月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在去年11月签署,将原“带薪家事假”扩大办理的“带薪安全法”(Paid Safe Leave)即日起生效,受雇劳工每40小时的带薪假将不仅可用于自己或家人生病时,还能用在因受性侵、家暴、人口贩卖或遭跟踪时,期间包含会见律师、检察官,进行心理咨询,寻找安全住处,上法庭等情形都适用,而陪伴受害的亲友也同样可请带薪假。

  纽约市自2014年4月开始实施带薪病假,拥有五名以上员工的公司雇员,每年可有40小时的带薪病假。7日白思豪和市消费者事务局局长莎拉斯宣布,“带薪安全法”即日起生效。新法中强调,民众可请带薪假至家暴收容所、强暴处理中心或其他相关项目等。而民众参加安全规划、搬家、替小孩转学,或其他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的行动 ;参与律师或社工会面、探视、婚姻问题、申请保护令、移民、住房、就业;与执法机构或地区检察官会面等,也都在该法适用范围内。

  另外,拥有五名员工以下小企业的员工,若遇到类似情况同样可以请假,但期间并不给薪。白思豪和夫人麦克雷(Chirlane McCray)表示,纽约市为全国首个通过“带薪安全法”的城市,希望能保障那些受到性侵或家暴的弱势者,能够不需要在确保个人或所爱之人的安全与养家糊口之间挣扎。

  莎拉斯则指出,该法提供纽约市民有权享受带薪假照顾自己或亲人,同时不需要担心会遭到雇主报复。“带薪安全法”向全市的劳工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政府会支持每个人的身体、心理、经济独立和安全,同时将会持续的争取权利。

  如员工或雇主对于“带薪安全法”有任何问题,都可上市消费局网站查询,也可打311专线询问相关讯息。(颜嘉莹)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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