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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执法局上门 移民需看清搜查令再开门

2018年07月07日 14:1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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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7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因美国移民执法局(ICE)扫荡坊间餐馆、商店无证工的搜捕行动日益频繁,最大规模的移民法律事务所费戈曼律所(Fragomen)律师穆尔姿(Anna Morzy) 提醒雇主,勿将员工身份认证表格I-9 与个资存放同处,同时留意上门执法干员究竟是持“ICE搜查令(warrant)”或“联邦搜查令”,其中后者才具“强制开门”的法律效力。

  穆尔姿是在伊利诺伊州企业移民联盟主办的“企业主如何因应ICE上门”讲座中,提出上述两大注意原则。

  穆尔姿说,I-9表格记载着员工的身份种类,联系地址、出生年月日、社会安全号等讯息,不论新旧员工,到职的第一天,就要填写,员工在职期间,这份表格由雇主保留,员工离职后,也应根据情况保留一定期限。

  法律规定,所有的雇主都要核查雇员的就业资格,每一位雇员,包括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暂时外籍工人等,都要填写I-9表格,以证明雇主守法和证明雇员获准工作。

  一旦ICE上门要求交出员工I-9时,雇主必须在三天之内缴交此表格,保险起见,最好请律师先看过所有I-9表在上缴,她也提醒,每份上交档案,都应自留备份。I-9表格不要与员工的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个资存放在同一档案夹,以免这些员工的个资如有错误,反成逮捕工具。

  穆尔姿表示,ICE上门如果没有拿着联邦搜查令,业主并没有必要开门让执法人员进来。ICE自行发出的搜查令,上方仅印着司法部ICE(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的英文字样,而联邦的搜查令会有法官签名,业主很容易可以分辨。此外,联邦搜查令没有列出 ICE表示要找的员工名字时,雇主不需要将ICE指名员工交给对方。

  穆尔姿还表示,业主不要随意回答ICE执法人员问题,或签署任何书面文件,以免因此导致无法挽回的错误。

【责任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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